台電大樓。吳馥馨攝
監察委員今(23)日就核一、二廠工程採購疑涉貪瀆及圍標不法提出糾正,台電表示,針對監委糾正及建議改進事項,台電將虛心檢討,持續精進,強化同仁廉政意識及內部採購流程控管,以防範人員貪瀆,並確保工程品質。
台電指出,有關該圍標集團涉及得標的工程,皆屬電廠外圍雜項工程,不涉及核能安全有關項目,完工後已依採購法規定進行驗收,並未發現不符工程品質的情事。
此外,經查無任何員工參與暴力圍標情事;至於賈姓員工之不法行為,2017年台電便發現異常並立即將其調離電廠,後續該員因涉及非法索賄,遭聲押及判刑,台電也按照規定予以停職處分。
台電說明,為進一步防範可能發生之不法行為,並增進核電廠保安防護,已要求各核電廠大門保警加強人車動態監控,嚴格控制開標室及大門口的人員活動,並密切觀察電廠是否有可疑人事物。此外,也持續優化採購流程,防止不肖人員接觸投標資料,並擴大投標者的關聯性和背景調查,針對可疑案件調查追蹤甚至移送檢調。
有關監察委員提及核一廠相關邊坡災害評估工作,台電表示,其成果報告目前仍在核安會審查中,待審查通過後將由管制機關上網公告。
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提出「台電公司核一、二廠工程採購疑涉貪瀆及圍標不法案」調查報告,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審議通過。
報告指出,前台電公司主管賈儒龍涉收賄並助業者承包核一廠、核二廠採購工程。台電內控制度不佳,通過糾正台電公司;行政院也應責成司法警察機關加強掃蕩相關案件,並督促經濟部、台電公司、法務部及工程會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