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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貪逾455萬一審重判!北市議員陳怡君上訴「沒現身」 張惠霖翻供不認罪

    2026-07-15 18:54 / 作者 白廷奕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收賄,一審重判7年10月,高院今日二審開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和辦公室「饅頭主任」張惠霖,涉嫌詐領助理費、收賄,貪污455萬餘元,一審判陳7年10月,張5年10月,檢方及陳怡君、張惠霖都上訴。高等法院今(7/15)日開庭,上演驚人逆轉戲碼,原本一審認罪的張惠霖,改口否認犯罪,說自己當初是為了拚交保才配合檢方。合議庭今日原定傳喚陳怡君出庭,但她日前向合議庭請假獲准,沒出席開庭。

    調查指出,陳怡君2017年起連任兩屆議員,隔年找來張惠霖當助理。兩人涉嫌利用張惠霖表哥、胞姊和陳怡君三弟媳的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384萬8568元。張惠霖為掩飾金流,還從人頭助理的戶頭領出現金,指示不知情的友人開立支票,轉存到其他帳戶。此外,檢方也查出,陳怡君讓張惠霖以「顧問」名義,持續收受品嘉建設公司共70萬5894元賄款,協助與市府單位協調或辦理會勘。

    陳怡君、張惠霖應訊時都認罪。一審士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洗錢等罪,判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則判應執行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

    陳怡君(左)之前交保,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右)一起離開法院。資料照。廖瑞祥攝

    高院今日開庭,張惠霖改口否認犯罪。她搬出「大水庫理論」,主張他們從議會領得的助理費,都用於私聘助理及工讀生等用途,公費支出高於檢方指控的詐領金額。張惠霖也否認收賄,強調僅以顧問身分提供諮詢,沒有特別做選民服務。

    張惠霖聲請傳喚同案被告、品嘉建設總經理高明義出庭作證,另聲請傳喚陳怡君的研究室主任楊慧綺作證。受命法官表示,合議庭將評議後決定是否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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