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昨聯手修正通過《財劃法》部分條文,政院人士指出,院版財劃法會全盤修正水平與垂直事權,財主單位下週再邀地方討論後,最快20日送行政院會通過。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立法院會昨天再度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明定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前一年等修法。政院人士指出,政院無法依據新版財劃法調整中央政府總預算,院版財劃法則會全盤修正水平與垂直事權,已在最後細節調整階段,待財主單位下週再度邀集地方討論後,目標最快20日送行政院會通過。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財劃法,行政院質疑修法有3項無法解決的問題,包含,一、公式錯誤,導致統籌分配稅款有新台幣345億元無法完全分配;二、事權未隨錢調整,地方政府得到更多統籌分配稅款,但沒有一併調整事權分擔,導致錢到地方、事還在中央;三、調整後的水平分配公式,包括營利事業營業額、人口、面積的指標權重計算標準造成不公平現象,讓富者越富、城鄉差距更大。
立法院昨天則再次三讀財劃法修正案,明定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的權責,增訂中央對地方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平均值;各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行政院長卓榮泰批評這是再次修惡財劃法,危害政府施政穩定性、破壞財政紀律、削減災害應變能力等,政院將會尋求憲政救濟。
政院人士今天表示,政院無法依據新版財劃法調整中央政府總預算,為落實財劃法「均衡城鄉、均衡台灣」精神,行政院將提出可長可久的財劃法修正案,包含水平、垂直事權都會一併處理,但是細節還在最後調整階段。
政院人士說,對於事權分配,財主單位下週還會再找地方討論,若有共識,目標最快20日送行政院會通過院版財劃法修法,再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昨天受訪時表示,院版財劃法最快月底送立法院審議,將從調劑地方財政盈虛角度,全面調整垂直與水平分配相關規定,且保障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只增不減」,不低於114年基準年期分配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