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外觀。 吳馥馨攝
財政部今(16)日澄清表示,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在議會答詢表示,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法條沒有錯誤,但算式有2種,如果採一道算式法,就有300多億元未分配,兩道算式就能全部分配一節,財政部則用一張圖說明分配公式依法只有一種算式。
財政部說明,有鑑於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下稱市縣)及2.5%分配離島的計算公式,其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致無法全數分配。
由於分配公式的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尚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之文義範圍自為解釋,因而分母依法只能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只有一種算式,其他變通之算式均與法律規定不符。
財政部表示,至於無法分配的數額,本質上仍為普通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未來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財政部用一張圖說明財劃法分配公式分母錯誤。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