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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刊爆鄭文燦遭監聽譯文曝光!沒有起訴書的「知、知、知」

    2025-06-24 09:15 / 作者 政治中心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本報資料照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傳出可能大逆轉,《鏡週刊》今(6/24)爆料,檢方起訴證據出現重大瑕疵,除了關鍵會議紀錄遭檢察官陳嘉義刻意刪減形塑成「密會喬事」之外,鄭文燦遭檢方長時間監聽,不僅被律師質疑是違法,且完整監聽譯文從頭到尾都沒有起訴書中所寫,廖俊松強塞500萬在桌子底下時,鄭還用台語回稱「知、知、知」等情節。

    《鏡週刊》指出,鄭文燦涉貪案除了會議譯文出現重大瑕疵,全案連監聽過程也大有疑問,法官出身的本案辯護律師錢建榮,在全案開庭時質疑本案恐涉及違法的另案監聽,他質疑檢調當初監聽若發現有案外案,應在七天內呈報法官再另行分案,但至今卻仍看不到檢方完整的監聽卷證。

    錢建榮並在法庭重申「毒樹果理論」,表示違法監聽取得的相關證詞均無證據能力,認為調查局以違法監聽手段取得的監視影像也無證據能力,且明顯違反通訊監察保障法相關規定。不過,檢方提出監聽譯文、核准的監聽票,認為此案為合法監聽,至於調查局行動蒐證畫面、路口監視器畫面截圖等則是獨立偵查作為,跟監聽內容無關,並無毒樹果問題。

    《鏡週刊》調查,檢調早從吳志揚擔任市長時代就展開監聽,當初就連航空城開發計畫都被懷疑有鬼,一堆業者都被掛線監聽,由於馬王政爭後,通保法進行修法,為避免一案聽到飽的狀況發生,因此,修正通過對於另案監聽需在7日內向法院陳報再申請監聽。

    《鏡週刊》取得完整監聽譯文對話,顯示送錢金額與過程皆是廖氏父子單方面的說詞,與起訴書所載行賄過程有多處兜不攏,檢辯針對起訴書三個主要爭點,首先是鄭文燦的律師在法庭強調,根據完整譯文對話,顯見雙方沒有合意,是廖俊松強塞錢在桌子底下,並無起訴書所講,廖父用手勢比五,鄭還用台語回稱「知、知、知」等情節。

    前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本報資料照


    報導也揭露,赴官邸當晚送錢的過程,廖俊松的說法與其他人也大不同,他在檢方偵訊一開始提到,9月14日要去找鄭文燦喝茶,因鄭臨時有事取消,他甚至說:「我對鄭文燦印象不好,不太可能去找他。」「華亞園區是林口特定區,都市計畫變更權責在營建署,不需要桃園市政府同意,我怎麼可能行賄桃園市政府,鴻展公司(廖俊松籌組的開發公司)沒有需要桃園市政府幫忙,他(指鄭文燦)也幫不上,沒有對價關係。」廖力廷接受偵訊時也說:「父親廖俊松叫我去提領政治獻金。」「我及我爸到市長官邸是為了交付政治獻金500萬元。」不過,廖氏父子被收押後相繼改口,廖俊松說:「我有去鄭文燦官邸,因為楊兆麟(台塑集團前顧問)有交代一個禮物用袋子裝著要我去送,禮物就是500萬元。」

    不過,就連裝有500萬元的黑色提袋是誰準備?廖俊松也從原本的否認,到後來變成「不是楊兆麟準備,就是侯水文(台塑前總管理處副總)準備」,由於語焉不詳,後來他又說:「應該是侯水文拿給廖力廷,我有問過廖力廷,他說是侯水文準備的。」

    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本報資料照


    侯水文被問及此事,始終說:「裝錢的黑色手提袋不是我準備,與我無關。」廖力廷也說:「我跟我爸碰面後,我就將500萬元現金交給他,他將現金裝入他自備的黑色手提袋內。」顯見500萬元跟手提袋都是廖氏父子所出。

    不過,檢方仍認為全案重點在鄭文燦拿錢辦事,而非都更案程序對錯,雙方針對行賄過程細節,在法庭準備程序爆發激烈攻防,案情是否因此大逆轉?有待法院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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