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不歧視台灣法案」的美國眾議員金映玉2023年4月曾訪台。陳品佑攝
美國聯邦眾議院23日口頭無異議通過「不歧視台灣法案」,指示美國運用話語權及表決權大力(vigorously)支持台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IMF)。提案議員表示,中國可能透過關稅或股市破壞台灣金融體系,台灣加入IMF將獲得抵禦的資源。
「不歧視台灣法案」(Taiwan Non-Discrimination Act)由共和黨籍金映玉(Young Kim)及民主黨籍葛林(Al Green)共同提出,指示支持台灣加入IMF、參與經濟監督、獲得技術協助以及人員在IMF任職的資格。
台灣為IMF創始會員之一,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仍保有會籍約9年。1980年4月中國入會後,台灣被迫退出。
提案議員金映玉(Young Kim)於表決前表示,中國持續阻撓台灣參與IMF等國際論壇。「中國之所以採取這些策略,是因為他們深知金融安全與軍事安全一樣重要」。
她說,國防專家已示警,中國可能透過提高關稅、放空股市、凍結銀行轉帳等方式,破壞台灣金融體系。加入IMF將使台灣獲得有助強化金融韌性,及抵禦中國經濟脅迫的資源。
金映玉指出,美國長久以來的對台政策,是支持台灣參與不以主權國家身分為前提的國際組織。在台灣無法成為正式會員的情況下,「我們必須持續為台灣發聲,確保他們的立場被聽見」。
法案文本列出台灣應加入IMF的數項原因,包括台灣雖非IMF成員,但已是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開發銀行(ADB)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的一員。
此外,根據美國財政部2020年1月發布的主要貿易夥伴外匯政策報告,台灣持有4719億美元外匯存底,超過印度、韓國、巴西等主要經濟體。
過去有說法指參與IMF的先決條件是必須為聯合國會員。法案提到,科索沃雖非聯合國會員,仍於2009年成功加入IMF與世界銀行。
根據法案,時任IMF法律部主任高德(Joseph Gold)曾於研究中指出,在IMF的實務中,「獨立性」與「主權」的概念整體上被避免作為評斷成員資格的標準。
高德寫道,雖然IMF通常會考慮承認或不承認一個實體為國家,但對於申請者必須在多大程度上獲得成員國或其他國際組織的承認後,IMF才會將其視為合格成員國,並沒有任何規定,甚至沒有非正式的共識。
「不歧視台灣法案」23日出了眾議院後,必須經參議院通過文字一致的版本,送交白宮由總統簽署才正式生效。參院外交委員會已於本月初通過對案,待送交全院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