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與立委沈伯洋、監委紀惠容召開記者會,呼籲盡快通過《難民法》。翻攝紀惠容臉書
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今天(6/20)與立委沈伯洋、監委紀惠容和多個在台流亡社群代表召開記者會,會中提到政府推動「臨時外僑登記證」庇護專案實施至今超過2年卻仍無進展,尋求庇護者因無身分,難以找工作謀生;記者會呼籲台灣應通過「難民法」,沈伯洋也說,有人認為「難民法」會有國安疑慮,然而「難民法」可將疑慮列入審查,台灣應該在國安和人權之間找到衡平點。
沈伯洋認為,不管有否「難民法」台灣都有難民的存在,不應視而不見。社會誤以為立法將導致難民人數增加,但該法本質上是「管理」,擔心國安的人更應該支持立法,將國安納入審查程序;現在有2、30個個案,在台灣無法工作,沒有基本保障,相對中國配偶來台程序就過於鬆散,若動輒以國安為由擱置難民保護是有問題的,台灣要找到「衡平點」。
紀惠容指出,台灣早於20年前訂了「難民法」草案 ,卻一直沒有進度。因為監察院的調查,移民署終於在2023年訂出「臨時外僑登記證」庇護專案,目前有20幾個人申請,兩年來沒有任何人被通過,形同虛設,她呼籲政府應正視此一制度性缺口,台灣對「難民法」的立場是什麼?在任何先進國家,「難民法」都是必須的,台灣今年一定要上路。
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議題專員賴彥蓉表示,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與其他16個人權團體提出的訴求包括,台灣應儘速通過「難民法」,建立真正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庇護制度;政府應立即啟動「臨時外僑登記證」專案的審查程序,審查期間政府應依「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施行法」提供保障;「難民法」通過前,應檢討現有制度的缺失。
台灣人權促進會移民庇護政策研究員廖欣宜指出,台灣長年以「人權立國」當口號,但難民庇護法長期缺位,導致難民在台無法生存,呼籲內政部與勞動部應檢討制度缺陷,停止驅離與不當查緝,體現民主國家的責任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