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圖為徐少東及電子手環、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最高檢察署提供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因涉嫌吸金22億元及違反《反滲透法》,於昨晚被橋頭地院發布通緝並沒收50萬元保證金。他在9日留下「訣別書」失聯,徐的友人表示收到他的訊息,稱司法不公,並聲稱他已身在日本,檢警懷疑他故弄玄虛,最高檢認定其已逃亡,正在調查其失聯期間是否有人接應,並展開偵辦。
在徐的司法歷程中,因銀行法相關案件,高雄檢方曾聲請聲押,法院則裁定以4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去年7月,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但徐不服上訴,目前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此外,徐少東也涉及《反滲透法》和《國安法》等多項罪名,當時在參選期間更被指控企圖拉抬「郭柯配」的聲量。橋頭地檢署曾以相關罪名對他提起公訴,最終獲準50萬元交保,並要求他定期向警方報到。
日前他未按時報到並疑似潛逃,橋頭地院因此發出拘票,據傳徐少東可能已從西部沿海偷渡至日本,目前,徐少東的案件已移審法院,由於徐少東未按時報到,並已潛逃出境,橋頭地院日前發拘票,指揮警方進行拘提未果,昨天晚上發佈通緝,並沒收50萬元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