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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滲透」查核機制加嚴!調查局:依接密程度擴大對象、財務狀況納查

    2025-04-21 11:32 / 作者 胡家銘
    針對執政黨高層內部近期頻爆共諜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4/21)邀相關單位進行專報並備詢。法務部調查局長陳白立報告時指出,將檢討現行安全查核機制是否應增加提列查核人員,且以其職務的接密條件,及機敏資訊等級為依據,查核項目也應增訂財務債信狀況;另也將研訂增設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機制,並就揭露不實者處以罰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由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排定,就「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洩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查核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邀司法院、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及國安會等多單位進行專報並備詢。

    談及公務人員的安全查核,調查局認為,目前提列範圍不足,局長陳白立表示,目前是採正面表列,有1,328個職務必須辦理特殊查核,但這1,328個職務不含立法院及各地方自治團體等具有接密的條件的人員,且僅限於特定職務,容易導致真正有接密人沒有被納管。

    陳白立指出,未來將全面檢視提列應查核對象,以其職務接密條件及機敏資訊等級為依據,並研議比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若受查核者自行揭露出現刻意隱匿、重大虛偽不實或錯誤情事,將處以罰鍰。

    此外,調查局也提到,查核項目應增訂受查核人的財務債信狀況,避免涉密人員因財務困難而遭利誘吸收,同時應要求在同一特查職位任職超過一定期限者,應重行辦理特殊查核,並對有違規紀錄、內部稽核異常、接獲外部檢舉或有其他特定安全顧慮情事時,得辦理不定期特殊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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