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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連署嚴重嗎?翁曉玲年初影片「神打臉」藍營:別以為這樣沒事

    2025-04-17 17:07 / 作者 陳泓儒
    翁曉玲曾在立法院,解釋選罷法修法原因。翻攝翁曉玲IG
    全台立委罷免二階連署正如火如荼進行,然而因罷免連署屢傳爭議,檢方對此也陸續偵辦。包括國民黨台北市黨主委黃呂錦茹列被告遭約談,國民黨數名青年軍也遭約談後獲交保,這也讓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問:「有這麼嚴重嗎?」對此,有臉書粉專今(4/17)就挖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年初的影片,直言現在的狀況,就是你們「自己人」修法的。

    檢方在15日時,以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諭知國民黨青年軍的「罷吳四騎士」賴苡任、劉思吟、滿志剛各50萬元交保,陳冠安20萬元交保;吳沛憶罷免案領銜人李孝亮、劉思吟的丈夫林叡各以30萬元交保,6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聲援青年軍說,「他們即便犯了錯,那最多就偽造文書啊,你有看過過去偽造文書這麼嚴重嗎?偽造文書判非常輕啊!」

    臉書粉專「打馬悍將粉絲團」分享了一段今年2月,翁曉玲在立院通過《選罷法》第98條之2時所說的影片,她提及:「我在這裡要警告那些打算,大抄特抄連署造假的罷免團體,不要以為偽造連署沒事。」翁曉玲提醒,這次通過的選罷法98條之二,已經增加了偽造連署的罰則。未來只要連署假冒相關人士,都會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併科100萬的罰金,同時可能也違反《個資法》相關規定。

    翁曉玲並說,這些犯罪行為法律追溯期都是20年,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挑戰法律界限。翁曉玲強調:「這次修選罷法最重要目的,就是要防止過往死人連署、抄錄名冊這些弊端,這對保障我們投票制度非常重要,大家都應支持這樣的良善制度。」

    針對這段影片,「打馬悍將粉絲團」開酸:「謝謝妳,曉鈴,希望妳的話,國民黨能聽進去,這一次,我挺翁曉玲!一起守護台灣民主!」看到這段影片,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立這個法,以為民進黨會為了罷免他們亂搞,結果全都搞到自己人,笑死」、「難怪被朱先生叫去後面站」、「果然還是自己黨的最瞭解」、「迴力鏢來的太快,還沒看到已經插在頭上了」、「知己知彼,真的是自己人」。



    根據現行《選罷法》第98條之2規定,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究竟「罷吳四騎士」可能會面臨到多少刑責?律師黃帝穎就分析,國民黨青年軍罷免案累計死人連署達1923人,平均國民黨青年每位領銜人有逾百死人連署。他強調:「死人連署是法律上偽造文書的鐵證,因為死人不可能連署,國民黨青年平均涉犯近百件行使偽造文書罪,依照一罪一罰,刑法最重3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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