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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五大窒礙難行!政院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覆議案 立院再掀攻防戰

    2025-04-01 13:05 / 作者 政治中心
    行政院今加開臨時院會,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覆議案。資料照片
    立法院一月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提高警消、海巡等退休所得替代率。行政院會今(4/1)加開臨時院會,提出五大窒礙難行之處,政院通過覆議案,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於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中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案之第35條第1項第4款、第2項、第3項及第6項提高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經研議後確有五項窒礙難行之處:一、大幅增加政府財政歲出,未依法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二、破壞退休撫卹制度之公平性,違反平等原則及世代正義。

    三、衝擊退撫基金財務,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財務缺口之撥補,有悖中央與地方分別負擔共同提撥制精神;四、影響機關人事遷調及勤(業)務推動,又未定過渡期間,大幅增加各級政府行政成本及作業負擔;五、納入未適用該條例之移民與空勤人員,卻漏未配合修正相關規定。以上五點均導致法律適用顯有窒礙之處,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考量警消人員工作辛苦及勤務特性,已提升現職警消人員待遇及照護。本次提出覆議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復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按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稍早已揚言,一定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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