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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白推反廢死、反戒嚴公投 中選會:未符重大政策創制、複決定義

    2025-03-28 12:26 / 作者 政治中心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率黨籍立委在議場前宣布發動反廢死、反戒嚴2大公投反制大罷免。國民黨團提供
    國民黨力推「反廢死」、「反戒嚴」兩公投案,立院周二(3/25)在藍白聯手突襲下逕付二讀。中選會今(3/28)指出,兩公投案尚未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的定義,中選會也還未收到立法院決議的公投函文,待收到後將召開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依法處理。

    立法院25日在藍白黨團聯手下,將「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逕付二讀,不過,民進黨團認定會議無效,杯葛議事中,今院會原應確認議事錄,仍呈現空轉狀態。

    面對兩公投案,中選會指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日前指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並未符合公投法所定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的定義範疇,這非極少數媒體報導所稱的未符合重大政策範疇,而是尚未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的定義。

    根據公投法,立法院對於公投法第2條第2項第3款的事項,也就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認有提出公民投票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10天內,直接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

    中選會解釋,創制是指現在政府沒有做的重大政策,擬透過公投的民主程序,希望政府能夠制定並施行新政策,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複決」則專指對政府依法實施的重要政策,則擬透過公投決定的民主程序,要求政府予以廢止或要求停止的民主訴求。

    中選會指出,創制、複決的定義無論是各國公投制度、比較公投法或司法實務見解,暨長久以來的選務法令實務及有關法政學理學說等,都是如此見解。

    中選會還說,公投法第30條則規定公投決定結果要有其法律效力,若是無效力的諮詢性公投者,除是否符合公投法規定外,屆時要如何施行或辦理皆可斟酌。

    不過,中選會也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經立法院決議的公投函文,若有收到,將會於收到後召開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並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再做適法暨適當的處理。

    依照《公投法》規定,立法院可針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提出公投案,經院會通過後後,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投。依法,只要公投案在立院通過成案,中選會並無准駁權,公告90天後,於今年八月第四個星期六,也就是8月23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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