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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要求罷免連署申請集會遊行 劉世芳打臉:擺攤位非集會

    2025-03-20 18:32 / 作者 楊文琪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擺攤位跟集會遊行是不一樣的概念。陳品佑攝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控北市府「加嚴」妨礙罷團,各分局受理罷免活動時「都要申請集會遊行」,台北市警察局回應稱,因近期偶有滋擾情事,協助申請集會遊行,可派警力維護安全。內政部長劉世芳今(3/20)表示,擺攤位跟集會遊行是不一樣的概念,並沒有要求這些罷免團體要去擺攤位的時候,要根據《集會遊行法》來申請。

    內政部今日召開部務會報,會後舉行記者會,有媒體提問,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北市府說未來在申請相關連署的時候都要申請所謂集會遊行,北市府說這是行政院長和內政部長希望對這些活動能夠加強維安的需求,是否如此?

    對此劉世芳回應,不管哪一黨或哪些公民團體,如果要在公共場合設置罷免攤位的話,希望能夠保障他們的安全,並沒有要求這些罷免團體要去擺攤位的時候,要根據《集會遊行法》來申請,擺攤位跟集會遊行是不一樣的概念。

    她強調,有要求警政署跟各地方縣市警察局,如果是人民權利的話,能夠保證不要影響到其他人,譬如說有出入口的交通安全動線,或是有其他的狀況,盡量讓他們在安全無虞的狀況下,去從事任何台灣法律所允許的選舉罷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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