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許智傑。 許智傑國會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上會期因在野黨提出各種修法,朝野因政治攻防衝突不斷,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游顥、翁曉玲等人遂提案修《立法委員行為法》,明訂損壞者之賠償責任,將破壞麥克風、門鎖以及攻擊禁錮立法院院長列入違法之舉,並要求賠償公物損害金額。對此,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今(2/23)反酸,他不反對修法,但國民黨不要自己做不到。
根據提案說明,修法將增列不得對立院公物毀損之範圍,以及明訂損壞者之賠償責任;並為維護議事順暢運作,增訂對會議主席、議事人員和議事資料之保護。包括拘禁、限制、攻擊會議主席或議事人員;以強盜或偷竊之手段,取得足以影響議事程序進行之議事資料;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造成公物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
許智傑則嘲諷,國民黨之前破壞國父遺照、在國會議場內丟豬肉內臟等,都是違法的行為,甚至被立法院催繳損害賠償金額多次,到底還了沒有?他並表示,自己並不反對修正法案,但要提醒國民黨,不要自己訂的規定,自己又做不到。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也認為,立法院是國會殿堂,也是全世界關注台灣的焦點,應更重視立委各項言行,才能贏得各國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