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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藍委+高虹安罷免案送件 中選會:適用選罷法修正前規定

    2025-02-03 14:14 / 作者 陳康宜
    全台罷團3日赴中選會遞送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廖瑞祥攝
    大罷免遍地開花,各地公民團體今(2/3)送出第一階段連署書。據悉,截至上午10時為止,中選會共收到19案,包括藍委18案及新竹市長高虹安1案。中選會指出,由於《選罷法》修正案尚未公布施行,因此適用修正前規定。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行政院認定窒礙難行,昨正式遞件提出覆議案,待立法院表決。

    趕在修正案未公告施行前,全民罷免團體今送出第一階段連署書,其中共有18名藍委,包括台北市王鴻薇、李彥秀;新北市葉元之;桃園市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新竹市鄭正鈐;南投縣游顥;台中市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雲林縣丁學忠;台東縣黃建賓;花蓮縣傅崐萁。另有一案是縣市長,為目前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中選會表示,今天所收到的罷免案件,進行初點後,若符合送件規定者,即會轉交各該地方選委會進行查對;由於相關案件係程序進行中,選務機關則不就具體個案進行不必要評論。

    中選會也說明,《選罷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選務機關會依此辦理。也就是說,不用附身分證影本。

    罷免18藍委第一階段已達標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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