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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量級商標被家寧媽奪走!智慧局解答「Andy能否撤銷」:這天以前要申請

    2025-03-13 08:59 / 作者 陳泓儒
    Andy與家寧2024年4月分手、10月官宣。翻攝眾量級 CROWD臉書
    有225萬人次訂閱的頻道YTR「眾量級 CROWD」,本為情侶檔家寧和Andy組成。然而Andy在11日晚竟在個人頻道發布新影片,8點控訴家寧、媽媽曾女將他10年心血全奪走,商標被家寧媽媽註冊。就有律師透露,Andy在今年10月以前,都還有奪回商標的機會。對此,商標的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局也回應了。

    言亭國際法律事務所的「仙塔律師santa」昨在Threads發文,提到2020年家寧的母親以個人名義註冊了「眾量級」商標,而非以公司「群海娛樂」名義註冊,由於Andy是品牌原創者,若未同意商標註冊,家寧母親可能違反《商標法》第30條的「不正當手段」。該律師也提及,如果要申請撤銷「眾量級」商標註冊,需在商標公告註冊日5年內,申請「評定程序」。由於從商標檢索系統中查到,「眾量級」的註冊日期為109年4月1日,在今年4月1日就滿5年,因此Andy還剩約20天時間可申請撤銷。

    經濟部智慧局解釋,台灣商標審查的原則是「先申請、先註冊」,至於「眾量級」的商標申請,是否有爭議而構成「不得註冊」情形,則須依個案事實審查後加以認定,關鍵在「經其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根據《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4款則提及,商標註冊若有相同或近似於著名之法人、商號或其他團體之名稱,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者,不得註冊。不過該款也寫到「經其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因此Andy是否同意將成關鍵。

    由於「眾量級」為家寧、Andy共同創立,也確實有使用商標。業界分析,因此商標應屬2人,而註冊前應「雙方」使用者都要同意,不能只有單方。不過,從Andy在11日的指控來看,似乎對此事並不知情。

    智慧局補充,若要主張申請人「有搶註他人商標」,依法應在註冊公告日後5年內提出,由於「眾量級」等註冊商標是在2020年10月16日註冊公告,因此評定需在今年10月16日前申請,才能維護商標權的安定性。不過,智慧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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