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堂紅負責人蔡閔如。資料照。呂志明攝
知名連鎖麻辣鍋「滿堂紅」配合詐團充當水房,負責人蔡閔如甚至還找了多家公司一起共謀,利用公司帳戶幫詐團收水,台北地檢署將蔡閔如等18人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提起公訴,同時對蔡女求處10年重刑,其餘被告則分別求刑4年至1年不等。
創立於2006年的麻辣鍋知名品牌「滿堂紅」,全盛時期在台北、桃園、台中設有多家分店。然而,近年來因市場競爭激烈及經營困難,僅剩一家加盟店維持營運。檢方調查顯示,蔡閔如於去年2月接任董事長後,疑為償還債務而將公司帳戶用於非法金流操作。
檢警查出,蔡閔如為安寶、富比高、滿堂紅餐飲、滿堂紅開發、台灣森源、新鴻佳、琬鑫、寶來鑫等8家公司實際負責人,同時找4個人頭充當7家公司登記負責人,自去年7月起,與詐團合作,為詐欺集團從事提領、收受詐騙贓款及回流款項(即俗稱「回水」)等工作,並以北市中山北路2段某處做為洗錢據點。
蔡閔如除了以自己掌握的公司配合詐團收水外,還找了釧瓏、仜川、旺紅、金華苑等公司合作,由這些公司提供公司帳戶做為洗錢之用。
檢警發現,全案靈魂人物蔡閔如主要與詐團機房聯繫,在掌握詐欺贓款匯入的時間,預先向詐團成員取得前層金流人頭帳戶申辦人或詐欺被害人的證件圖檔,再指示員工製作假合約,以躲避銀行及偵查機關稽核、調查,再以個人帳戶及公司帳戶製造金流斷點。
去年11/11,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雅詩指揮刑事局等單位發動第一波搜索並聲押蔡閔如獲准後,在今年1/21發動第二波搜索,將配合的其他公司負責人及涉案人拘提到案。並將仜川、釧瓏兩家公司實際負責人何居易、台灣森源負責人雷智翔及旺紅公司會計牟得真等3人收押禁見。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蔡閔如水房集團共18人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今天提起公訴,並預計明(3/10)日上午將在押的蔡閔如、何居易、雷智翔及牟得真4人移審法院。
檢察官審酌,近年來詐欺犯罪日益猖獗,不僅侵害人民財產法益,更對社會信任及經濟秩序造成嚴重破壞。被告蔡閔如涉案情節重大,犯罪金額高昂,且未展現悔意或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顯示其犯後態度欠佳。此類行為不僅損害個人利益,更對國家形象及整體社會信任造成深遠影響,因此建請法院對蔡閔如量處有期徒刑10年,以昭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