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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連霸基隆前議員要關!韓良圻詐658萬助理費 被判7年4月定讞

    2025-11-13 13:40 / 作者 侯柏青
    最高法院駁回韓良圻上訴,判他7年4月定讞。侯柏青攝
    曾勇奪5連霸的國民黨籍前基隆市議員韓良圻,在任期間涉嫌利用簡姓男子、楊姓乾兒子當人頭詐領助理費,10年內向基隆市議會詐得658萬餘元。檢方將他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一審判8年、褫奪公權4年,上訴二審改判7年4月、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他須入監。

    檢方起訴認定,韓良圻為基隆市第14屆至第18屆議員,他自2009年到2019年間,拿簡姓和楊姓男子當人頭按月詐取助理薪資,10年內共詐取889萬7109元。韓良圻卸任後交棒給小兒子韓世昱傳承政治香火,韓世昱本屆以最高票連任議員。檢方將韓良圻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

    一審法院審理認定,韓良圻實際詐領893萬6738元(含利息),重判韓良圻8年、褫奪公權4年,另犯《商業會計法》判4月得易科罰金,楊男涉偽造文書不認罪判6月;簡男犯偽造文書罪判緩刑2年,韓良圻長子韓東叡犯《商會法》判緩刑2年。僅有韓良圻和楊男上訴二審。

    高院審理時,韓良圻辯稱,簡男當時想去銀行貸款需要薪資證明,他才會請他掛名助理,實際上他沒付薪水給簡男,他承認偽造文書;他另解釋說,楊男確實有在他的辦公室當助理,楊男轉任社區總幹事後依然會來辦公室協助,沒有偽造文書。韓良圻強調,領取款項後,全拿來支付楊男或其他私聘服務處助理,服務處有開銷也會花用,這些花費早就超過領取的款項,沒有貪污問題。

    楊男也堅稱有實際當助理,他說,早上會到韓良圻辦公室詢問工讀助理「有沒有事情」,處理完後,有時會當司機載韓良圻跑活動或一起會勘,他在2016年10月1日以後是「兼職」公費助理,實際提供勞務,沒有虛報人頭。

    但高院認為,依照最高法院的判決見解,如果是假借人頭詐領,自始就出於不法意圖,詐得的款項流向哪裡,就算用於私聘助理,也和是否構成罪名無關,而且服務處的水電支出等花費,也不得拿公費助理補助款支付。

    不過,高院也認定,楊男有段時間實際上擔任韓良圻助理,這部分應予扣除,但楊男自2016年10月間轉任私人公司當保全員,後來又改當漁船船員,高院認為這些均為全職工作,從客觀證據及證人供述,無從確認楊男在2016年10月後,有實際擔任韓良圻的助理。

    高院認定,韓良圻從2009年到2018年底利用簡男名義詐領506萬7814元(不含利息123元),而楊男在2011年6月至2016年9月擔任助理期間,韓良圻浮報他的薪資藉此詐領37萬5975元,楊男在2016年10月離職後,韓良圻又用他的名義詐領114萬3773元(不含利息53元)。扣除後,全案不法所得應下修為658萬615元。

    高院痛斥,地方議員依法聘用公費助理協助議事工作,這不是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韓良圻明知卻依然虛列人頭詐領,高院審酌實際詐領數字降低,斟酌改判7年4月、褫奪公權3年,楊男則改判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韓良圻上訴最高法院失敗,全案定讞,他必須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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