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還被控於「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索賄1300萬元,一審判刑13年,郭否認收賄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二審逆轉改判無罪。太報資料照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日前因和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被控利用土地重劃案、向重劃會長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被依貪污罪嫌起訴,2024年11月台南地院宣判郭信良13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高等法院台南分署今日(10/22)上午宣判大逆轉,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郭信良也透過臉書發文表示「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同案被告高進見一審被判9年徒刑、教唆偽證罪6月、褫奪公權4年;廖堅志涉行賄罪免刑。台南高分院今天也分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高進見收賄部分無罪、教唆偽證仍6月;廖堅志無罪。此案還可上訴。
台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郭信良於2021年擔任議長期間,介入安南區佃西自辦市地重劃,郭信良被控和高進見合謀,向工程顧問公司業者、重劃會會長廖堅志收賄1,300萬元,台南地院一審判決郭信良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
判決書指出,台南市第127期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於2019、2020年重劃期間,高進見向廖堅志表示希望收購抵費地,郭信良、高進見2021年6月前先與廖堅志會面,郭信良要求廖堅志應給付高進見先前口頭答應預購抵費地出售可得利潤1,300萬元,廖堅志考量可請郭信良憑藉議長身分向都發局及地政局請託或施壓而應允。
廖堅志於同年6月9日和9月8日分別交付500萬元、800萬元給高進見後。請託郭信良憑藉議長的影響力,就佃西段1274等地號土地暫緩登記部分,向都發局及地政局承辦人員請託、施壓,使該土地於「變更台南市安南區細部計畫案」於前年10月17日發布生效前,提早於同年5月23日完成土地登記。
台南地院一審判決郭信良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高進見則依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9年、褫奪公權4年、教唆犯偽證罪判6月,廖堅志則因自首獲判免刑,檢方認為郭、高兩人均量刑過低,提起上訴,郭信良也強調從未利用職務向任何人收取一毛錢,提起上訴捍衛清白。
二審審理期間,郭信良、高進見始終否認犯行,郭信良強調全案為政治操作,痛批檢調「先射箭再畫靶」,還在庭上表達希望法官不受外界政治力影響。台南高分院今年9月25日開庭時,檢察官主張原審未認定郭、高涉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量刑太輕,郭信良則堅稱「一毛錢也沒拿」,始終都沒有拿錢,高進見也交待1,300萬元流向,強調「總要收到錢,案子才會成立呀」。
如今高院宣判大逆轉,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郭信良雖未到庭,不過高院宣判後也在臉書發文寫下「感謝司法還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