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追撞釀2死9傷,闖禍女酒駕判刑。資料照片
春節本該是闔家團圓的日子,但是兩年前的春節大年初一,一場國道車禍讓2個家庭都心碎了。因為當時一名陳姓女駕駛後駕車自撞護欄,導致後方多車追撞,最終導致一名乘客與一名奮力協助疏散的客運司機不幸罹難。苗栗地院近日審理判決出爐,判陳女2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2023年1月21日除夕夜,46歲陳女於台中家人住處,吃完團圓飯,但期間喝了兩罐共600cc的鋁罐裝調酒。1月22日凌晨3時許左右,陳女開車載著16歲兒子北上,沿國1北上欲返回台北住處。
沒想到,清晨4時40分,陳女行經127.2公里處內側車道時,酒後注意力、反應力皆降低的情況下,失控偏移至外側路肩自撞護護欄,當下她試圖再度啟動車輛滑離車道未果,卻又未在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設置車輛故障標誌。
後方蔡姓男子駕駛自用小貨車見狀緊急煞停於外側車道,但駕駛統聯客運的楊姓司機已來不及反應,引發總計6輛車的連環追撞,當下貨車因遭高速衝撞導致油箱破裂起火,並延燒到客運車頭。
蔡男及時逃出,但妻子因受困貨車上動彈不得,活活被燒死;楊男當下則是忍著腳被夾住的疼痛,趕緊開車門讓車上21人逃生,但最後也不幸葬身火海,另造成9人受傷。
法官考量,陳女始終坦承酒後駕車、過失致死犯行,且分別與死者家屬以180萬、200萬和解,足認有積極填補自己行為所生損害之誠意與具體表現之態度,家屬也表示寬恕,因此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並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
《太報》關心您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且呼籲國人酒後不開車,保護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