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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血勒殺馬國女大生「逃無期徒刑」!陳柏諺靠「這理由」改判18年10月定讞

    2025-06-19 16:35 / 作者 侯柏青
    男子陳柏諺被控殺害馬國女大生,逃過無期徒刑。資料照。廖瑞祥攝
    男子陳柏諺前年10月冷血勒殺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他狡辯「加工自殺」還拋出「冥婚」想法,一審、二審皆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陳柏諺再提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二審卻未敍明為何不減刑,因而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刑度下修為18年10月,他當庭雙手合十、四度膜拜感謝法官。檢方上訴要求改判「極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全案定讞。

    陳柏諺在2022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外型亮眼的蔡女,兩人在同年10月3日開始頻繁對話,10月7日首次一起用餐。陳柏諺在10月13日凌晨為贊助蔡女創業,用「一卡通MONEY」電支帳戶,以LINE PAY轉給她9萬9999元,天亮後陳柏諺反悔討債,蔡女卻拒絕還錢,陳柏諺趕往蔡女租屋處,用右手徒手掐她頸,左手則拿起床邊的粉色玩偶遮住其臉部、眼睛,右手猛力掐死對方。

    陳柏諺犯案後自行開車回租屋處,還打電話和傳簡訊告訴陳父想尋短,警員打電話聯絡他時,他辯稱是「開玩笑」,等警方破門而入後發現他躺在床上,旁邊還有散落藥物,他告訴警察「我殺人了」、「掐死了」、「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

    全案在一審時,陳柏諺向法院瞎掰說,是受蔡女之託才殺害對方,他更表示想跟蔡女「冥婚」,還說會念心經想她,但法官不採信,判處無期徒刑,陳柏諺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

    二審開庭時,他全認罪,強調父母籌足250萬元希望和家屬談和解,還異想天開的表示,希望法院改判「15年以下」,讓他可以回家照顧父母。家屬委任律師當庭拒絕,檢察官求處死刑。二審駁回上訴。

    但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卻大逆轉,最高法院認為,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下級審為何認定無悔過之意?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一審開庭時,檢方、律師都仍要求陳柏諺判死刑。陳柏諺則自認符合「自首」要件,認為應該減為「有期徒刑」,他聲稱自己有看精神科,只是原因忘記了,當時因為「他說一句、蔡女回一句」,才憤而殺人,他承認是自己太衝動釀下大錯,相當不應該。

    告訴代理人則認為陳柏諺並非真心悔過,一開始先說是受蔡女囑咐才殺害,又曾改口是「過失致死」,最後才說出實話,認為陳柏諺並未節省司法資源,不符合自首要件。但高院更一審認定,他符合自首,將刑度從無期徒刑下修到18年10月,陳柏諺聆判後,還將雙手合十,對法官4度膜拜,表示感謝之意。

    但檢察官不放棄,再度上訴要求科處極刑,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已經詳細說明他為什麼符合自首的原因,而且也依據「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詳細審酌,並沒有濫用裁量權等違法之處,據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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