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2年前,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股票代號1218)前總裁詹仁道與前董座詹岳霖父子家族將4.5%持股賣給龍邦,引爆經營權之爭,新舊經營團隊互提出告訴。其中,2022年間,舊經營團隊為了阻止龍邦入主,涉嫌炒作泰山股價、出售全家公司持股、購買高級名畫,已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等罪。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鄭少珏今(5/2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泰山前詹姓董事長、台開公司邱姓董事長及相關被告住居所共11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泰山前經營團隊重要幹部及台開公司邱姓董事長等10人到案釐清案情。
檢調查出,2022年11月、12月間,當時泰山的舊團隊為了阻止龍邦集團入主,找了台開公司合作,疑動用台開私募款項逾億元,以連續高價買入方式拉高泰山股價,最後慘賠,但此手法已涉犯《證交法》操縱股價罪。
2022年12月5月,泰山舊團隊為了阻止以龍邦集團為主的市場派入主,一口氣處分公司金雞母全家持股4萬3000餘張,事後,證交所以違反內控制度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新台幣200萬元罰金,檢調認為這個部分已涉及《證交法》非常規交易。
同一時間,當舊團隊在處分全家持股後,立即支付寬量國際公司仲介費8000萬元,分別以30億購買台開土地,另以7000萬元向江油國際企業購兩幅吳冠中畫作,這個部分遭證交所認定違反公司內控制度,處以250萬元違約金。檢調則發現在購買畫作的部分,未留存簽核紀錄,加上部分合約日期早於簽核日期,違反公司內控制度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情事,涉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
全案經泰山新經營團隊告發後,檢調在蒐證告一段落,於今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泰山前詹姓董事長住居所及江油、寬量公司等11處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泰山詹姓前董事長、詹姓副董事長、黃姓財務長、及台開公司邱姓董事長、寬量公司李姓執行長、江油公司陳姓實際負責人等10人到案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