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之前因為涉及《組織犯罪條例》,被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資料照。讀者提供
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年輕時因為賭債與北聯幫主唐重生結怨,為了一勞永逸,他當街開3槍射殺對方,最後被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2017年假釋出獄後,吳明達化身成為大善人,成立威震集團,但背地裡開設賭場,還為了利益買槍手欲除掉萬華角頭芳明館大老黃清源,只是沒想到槍手陣前倒戈,吳明達因為犯下預備殺人罪及賭博罪,一審判處1年8月徒刑,而假釋中的吳明達也為此付出代價,必須再回監獄服殘刑。
時間回到1998年,當時33歲的南興街黑幫份子吳明達與一名綽號叫做「小胖」的男子有賭債糾紛,當時北聯幫幫主唐重生是「小胖」的好友,出面替「小胖」處理賭債,因此與吳明達起衝突,雙方因此結怨。
1999年5月27日下午,吳明達開車載著女友林美瑤行經台北市農安街時,見到唐重生獨自一人要到附近的一家藥房,他想要藉機擺脫唐重生身邊其他黑道兄弟的干擾,要與唐單獨談談解決雙方的怨恨,先打電話給北聯幫的大老「阿青」,請阿青前來協調,但對方表示要1個小時才能過來,吳明達決定靠自己。
吳明達先將女友送回家,然後埋伏在現場,等到當天下午5時40分左右見到唐重生走出藥房前往附近的檳榔攤買香菸,吳明達見狀迅速下車並將隨身攜帶的手槍放在左褲袋內,2人見面一言不合開始拉扯,雙方因此掏槍對峙,過程中吳明達將手槍迅速上膛,並在唐重生胸口約50公分的距離開槍。
唐重生負傷後邊逃邊想要將手槍上膛,但因為傷勢過重無力拉滑套,吳明達見唐體力不支,追上去持續朝唐重生射擊2槍,其中1子彈貫穿唐重生右大腿,另1子彈則擊中案則擊中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康重生因為2槍後大量出血,當場休克死亡。
吳明達殺人後展開逃亡,同年6月16晚上在桃園縣八德踏一間中古車行要買車時,被埋伏的警方圍捕,吳明達見到用槍抵住車行老闆的頭當做人質,要求警方不得靠近,否則將與人質同歸放盡,最後在優勢警力包圍射擊,吳明達在左側臀部、右小腿中彈後,始棄械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