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高齡87歲的劉姓老翁,因為住屋漏水與鄰居、高院前美女發言人吳維雅打官司,法院最後判老翁敗訴,沒想到他開始在YOUTUBE網站自製影片,或在爆料公社PO文,不僅揭露吳維雅及其丈夫的個人資料,還指控他們「謀財害命」、「小小的漏水、大大的滅門」,吳維雅及其丈夫因此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劉姓老翁涉犯《刑法》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提起公訴。
劉姓老翁因為漏水事件四處爆料被告已不是第一次,他從官司敗訴後、2019年開始自製影片上傳到YOUTUBE,指「吳維雅法官要錢也要命」、「她本性就是那麼惡劣」、「吳維雅先恐嚇我356萬元」、「找人打斷他的腿,還可以省錢」等內容,還將載有吳家人姓名、住址等個資。
老翁為此已付出慘痛的代價,刑事的部分,他自己在爆料公社也提到,雙方的官司,「7年來,不斷的控告,有300多件,不斷的罰錢,已經處罰數百萬元,不斷的判刑,已經判刑160天、70天、4個月、3個月、5個月、6個月、50天。」
但老翁似乎無法記取教訓,為了爭一口氣,去年1月間又上傳影片到YOUTUBE,再次將吳維雅及其丈夫的個資揭露,還提到「小小漏水、演變成大大的謀財害命」、「一路被判賠償數百萬元,93歲的姊姊...已經被謀殺身亡」、濫用職權,集體合謀,總動員追殺我們。」
不僅如此,他還在爆料公社爆料,「王○○(吳維雅丈夫)、吳維雅憑著他們的有錢有勢,策動法院的關係,控告被告。」、「小小漏水,演變成大大的謀財害命,受害者(老翁的姊姊)已經身亡後,原告還要求受害老的家屬(老翁),在台灣各大報紙,刊登向加害者的道歉信,拒絕刊登,已經被處罰10萬元台幣,再不刊登就連續再罰10萬元台幣。太過分了,殺人還要給他一個獎狀嗎?獎狀也不用10萬元台幣。」
吳維雅及其王姓丈夫獲悉劉姓老翁又上傳影片辱罵,再次對老翁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劉姓老翁涉犯《刑法》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