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3/10)日前往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遞狀請求評鑑。呂志明攝
台灣#MeToo運動浪潮中,1位知名的文學家被爆料對女學生性騷,有目擊者站出聲援女學生,事後被該名文學家指控妨害名譽,雖然聲援者最後都獲不起訴,但他們認為在偵訊過程中,卻受到台中地檢署的陳姓檢察官態度不佳、質疑性別等不當對待,這些聲援者向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申訴,同時在今(3/10)日上午前往檢察官評鑑委員遞狀請求評鑑。
司改會評鑑組義務律師林思宇指出,在台灣#MeToo運動時,有5名當事人在臉書爆料,這名文學家在某一個會議上性騷擾年輕女性事件,後來他們都被這名文學家提起誹謗罪告訴。在偵查庭時,檢察官先是詢問當事人嚴先生是不是女生,又問另一名當事人,對方是文學界的名人,這樣講適當嗎?
司改會評鑑組義務律師林思宇。呂志明攝
她說,這種充滿性別身份歧視的言語,竟然在檢察官的偵查庭裡出現,我們感到非常的痛心,我們擔心有更多的性騷擾的聲擾者或被害人被司法二度傷害。
當事人李紫彤。呂志明攝
被控妨害名譽的聲援者李紫彤、嚴毅昇,今日也現身現場,李女表示,負責偵訊他們的陳姓檢察官於2023年11月27日、12月21日偵查庭中,問他們「對方是文學界有名的人你這樣做適當嗎?你們這些人是不是鍵盤俠?」,還反復質問目擊者的性別,這顥示出他對#MeToo運動的無知及性別的偏見。
當事人嚴毅昇。呂志明攝
嚴男則表示,檢察官在偵訊的過程中問「嚴毅昇是哪一位?他是女生嗎?」他認為這是蠻荒謬的一個詢問方式,不僅如此,這名檢察官還對聲援者說「你們這樣在網路上隨便發文,這樣的行為是什麼你們知道嗎?鍵盤俠」,像這樣的語言羞辱,並不是一個合格的偵訊過程應該有的一個狀況。
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指出,#MeToo運動在台灣已經快要2年,大家關注的程度越來越少,去年民間司改開了一個記者會,指出性騷擾的被害人、聲援者在第一時間站出來,大家可能關注的是社福系統接不接得住這群創傷的被害人,以及聲援者有沒有辦法把事情揭發出來。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呂志明攝
然而在#MeToo運動一週年時,民間司改有知悉為#MeToo運動挺身而出的被害人及聲援者,反而被控誹謗甚至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司法系統是否有敏感度的接住這些長期不公情況,也是外界關注的議題。
李明洳說,這些案子雖然已經結束了,但中間經歷的這些司法過程,讓出來聲援#MeToo的當事人會很害怕,如果今天是受創傷的、被騷擾的人出來#MeToo的人也被這樣子反告的話,那會造成二次創傷。
司改會認為這名陳姓檢察官確有開庭言行可議之處,因此將相關事證提交檢評會,並具狀請求望檢評會調閱偵查庭錄音,並向台中地檢署抽查受評鑑檢察官近年偵查與性別有關案件的法庭錄音,了解民眾與律師在偵查庭的經驗,評估其不當言行的頻率與嚴重程度,作為懲戒輕重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