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的酒駕肇事男林泰宇被問到「判11年太重嗎?」他重重點頭。侯柏青攝
24歲宜蘭男子林泰宇沒有駕照,還曾因酒駕被判2月確定,但2023年他在KTV徹夜飲酒後卻自行開車回家,意外撞死出門買菜的63歲江姓婦人後,他竟直接棄車逃逸。一審國民法官判他合併執行11年,二審駁回上訴。高院今天召開延押庭,他強調寫信給家屬沒下文,盼50萬交保讓他有機會和家屬談和解,檢方則建請續押。記者問他「覺得判11年太重嗎?」他不假思索的點頭。
高院今天開庭,檢方要求繼續羈押,林泰宇則拜託法官讓他交保,強調一審民事判決雖然出爐(判賠500萬元定讞),但他仍希望有機會和家屬談分期付款,才有助於他上訴最高法院爭取輕判。律師則強調,他還有小孩,不可能逃亡。
法官訊後諭知候核辦,待合議庭評議後裁定,記者問林泰宇「覺得判11年會太重嗎?」他重重點了兩下頭。
判決指出,林泰宇從未考取駕照,他在2021年7月間傍晚,於宜蘭冬山河親水公園喝酒,並在酒後開車載陳姓男子離開,結果不慎自撞路燈和變電箱,導致陳男右手大拇指骨折(陳男未提告)。警方查出酒測值達每公升0.32毫克,遭法院判2月定讞。
經此教訓後,林泰宇仍未警惕,他在前(2023)年凌晨4點多,唱完KTV後依舊酒後開車上路,他沿著宜蘭縣五結鄉親河路由西向東開,竟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且超速行駛,撞到對向騎著機車正要去買菜的江姓婦人,江婦當場重傷不治,林泰宇的車則滑行撞擊到住家的汽車後才停止。
林男肇事後棄車不顧,直接走路回家躲藏,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到林男家查訪並對他酒測,沒想到,他直到當天傍晚,酒測值仍高達每公升0.61毫克。檢方將他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庭接手審理。
一審國民法官痛斥,沒人逼林男開車上路,一切都是他自己選擇的,他去參加飲宴前就知道會喝酒,依然不找代駕,途中多次闖紅黃燈、超速及跨越分隔島,完全無視用路人安全,導致江婦和丈夫、4個小孩及孫子天人永隔。
國民法官依酒駕致死重判9年半、另依肇事逃逸判2年,合併執行11年,檢辯都不服判決,雙雙上訴高院。林男強調,案發當下有請人代為報警,他深感懊悔,只是財力不足無法達成和解,他表示自己也有小孩,希望法院考量他的家庭情況從輕量刑;檢方則要求判更重。
高院認為,本案的肇責全在林男身上,他主張的減刑事由,國民法官判決都已經充分考量過,沒有量刑不當問題,駁回檢辯上訴。全案可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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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且呼籲國人酒後不開車,保護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