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中毒案4名被告,分別為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周日豪及代班廚師胡清富。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市信義區知名素食餐廳「寶林茶室」A13店,去年3月間爆發邦克列酸食品中毒,釀成33人中毒,其中6人死亡之重大食安事件,台北地檢署在調查近10個月後認為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周日豪、代班廚師胡清富及阮姓工讀生等5人,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過失傷害罪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依法提起公訴,至於寶林茶室陳姓登記負責人,則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寶林茶室粿條放置位置。台北地檢署提供
北市信義區於去年3月14日至3月17日間氣溫漸升(13日平均氣溫17.7度C、14日20度C、15 日19.3度C、16日20.9度C、17日21.4度C),3月18日又突然降溫(18日平均氣溫16.8度C、19日15.3度C);而遠東百貨信義A13於每日營業時間結束後即關閉空調系統,主廚周日豪、代班廚師胡清富及阮姓工讀生,在每日晚間下班前,都會以水柱沖洗廚房地面,污水由置物籃側的水溝排放而出,寶林茶室A13店廚房環境因此悶熱潮濕,成為唐菖蒲柏克氏菌椰毒病原型菌株生長並產生邦克列酸毒素的有利環境。
寶林茶室產生邦克列酸毒素過程。台北地檢署提供
在這樣的環境下,再加上寶林茶室A13店在去年3月底就要結束營業,或許管理鬆散,代班廚師胡清富自去年3月起至3月24日止,在餐廳內隨意將已拆封的粿條均以常溫放置在桌面下方層架的置物籃內,位置緊鄰地面及水溝,未冷藏冰存,且持續使用已拆封且未冰存的粿條製作餐點,不僅如此,胡清富還未落實防止交叉污染、食材先進先出等重要基本原則,不僅重複使用同一只一斤塑膠袋充作手套,抓取不同時間拆封的粿條,還將新拆封粿條放入已使用過的塑膠袋,甚至混裝不同時間拆封、已使用的粿條,造成食材污染交互感染。
粿條污染鏈示意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北檢查出,去年3月16日,2名廚師周日豪、胡清富及工讀生,在晚上下班前,將已拆封未用盡的粿條常溫置於桌面下方層架的置物籃內、未冷藏冰存。17日上班繼續使用未冷藏的粿條製作餐點,當日未用的粿條未冷藏。18日又再使用未冷藏的粿條製作餐點,同時又將剛拆封的新粿條與之前未冷藏的粿條,一同放置在置物藍內,且未冷藏。
寶林茶室33名被害人用餐情形。台北地檢署提供
由於這些粿至經至少超過63小時未冷藏,再加上寶林茶室 A13 店廚房環境適合唐菖蒲柏克氏菌椰毒病原型菌株生長並產生邦克列酸毒素,自3月19日起,代班廚師胡清富繼續用這些未已受污染的粿條製作餐點「馳名炒粿條」、「寶林滑蛋河」,導致點餐的民眾食用後中毒,自19日至3月24日止,共33名被害人受傷,其中6人傷重不治死亡。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呂志明攝
承辦檢察官陳昭蓉認為,黎仿軒身為寶林公司實際負責人,卻未自主建立及落實食材管理制度,又未善盡教育訓練義務,以使員工具有完整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管理的執行能力,且輕忽食品衛生安全,罔顧消費者權益,犯後推諉卸責,求處4年徒刑。胡清富身為廚師,卻未注意食材保存方式,且其未落實防止交叉污染、食材先進先出等重要食安基本原則,過失情節重大,供述避重就輕,求刑4年2月。周日豪則未妥善保存食材粿條,導致受邦克列酸毒素污染,又未具體落實食材交接,過失情節重大,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寶林茶室被告求刑一覽表。台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