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看守所外觀。廖瑞祥攝
新政府上任鄭銘謙接任法務部長以來,首次簽署執行死刑命令,將於今晚槍決勒斃女友老母、再姦殺女友的死囚黃麟凱,據了解這次執行死刑將在台北看守所進行,記者也帶領讀者了解整個執行死刑的過程。
據了解,台高檢署在收到執行死刑令時,立即通知執行死刑案件小組,搭乘小巴士前往台北看守所台北分監的刑場,另一方面管理員在得知執行死刑後,就前往舍房點呼死囚的編號,同時將死囚帶往刑場。
等待台高檢署執行檢察官抵達刑場後,先在刑場內的臨時偵查庭進行人別訊問,確認死囚的身分,在確認無誤後,檢察官通常會詢問3個問題:「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否收到,有什麼遺言希望我們協助你處理,你還有什麼話要說」。
等到訊問完畢後,再由法警將死囚帶往刑場,在臨時擺設的小桌子上,替他準備好最後一餐,這一餐還有有一小罐高樑酒,若是死囚有想要抽菸,法警也會提供。
等到吃完飯後,由配合的醫師注射麻醉藥,等到死囚陷入昏迷後,再由法警將他安置在刑場沙堆上舖設的棉被上,由執行法警朝死囚的背部心臟處開槍,若第一槍沒死會再甫開槍,直到確認死亡為止。
已故的台高檢署資深執行科檢察官錢漢良在執行捷運殺人魔王鄭捷殺人案後,曾拿出便條紙寫下幾句話,「法律的精神,在於社會正義,而正義是基於良知的正道,正道的理想必須能夠具體實現,社會正義才有落實的可能。」
錢漢良當時告訴記者,寫下這幾句話,是他對鄭捷案整個事件的看法,因為「要實現正義,一定要落實,這不僅是要還被害人家屬的正義,而是還整個社會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