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張安樂(右)、兒子張瑋(中)都被此案牽連,媳婦被判刑定讞將入監。資料照。侯柏青攝
統促黨主席「白狼」張安樂之子張瑋和妻子王姝茵開設華夏大地旅行社,因不實驗資及侵占1389萬款項,張瑋判1年確定後落跑遭通緝,王姝茵判緩刑4年確定。但王姝茵另涉經手地下匯兌1000多萬,一審判1年7月,二審一度改判無罪,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去年11月逆轉維持1年7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王姝茵須入監。
台北地檢署查出,張安樂2006年間未設專戶就違法收取209萬元政治獻金,父子倆涉私挪華夏大地旅行社逾1389萬元、作假財報,並侵占華夏的團費收入(224萬港幣),實際經營旅行社的張瑋、王姝茵夫婦,將張安樂當成薪資人頭避稅,還租用10台發財車供統促黨無償使用3年多,違反《政治獻金法》。
檢方另控,張瑋、王姝茵另涉嫌自2015年1月到12月間作兩岸地下匯兌1507萬1055元,匯款進入兩夫婦名下帳戶,夫妻倆賺取差價。
不過,法院判決和檢方認定迥異。張安樂被訴業務侵占、《政治獻金法》部分被判無罪定讞,僅《稅捐稽徵法》判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但張瑋涉訟部分,一、二審依業務侵占等罪名判1年、其餘8案各判處2到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地下匯兌案無罪。妻子王姝茵涉訟部分峰迴路轉,一審依侵占等罪判10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地下匯兌判1年7月,二審在侵占罪部分改判緩刑4年,命她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地下匯兌改判無罪。
最高法院駁回張瑋、王姝茵上訴,張瑋確定入監1年,王姝茵緩刑確定。不過,最高法院認為王姝茵涉及地下匯兌案仍有疑點,全案發回更審。
張安樂兒子張瑋逃亡香港後神隱,目前遭台北地檢署通緝中。資料照。讀者提供
張瑋率先被判1年確定,詎料,北檢傳喚他入監執行,才發現他已逃匿香港,檢方聲請沒入他繳交的50萬交保金獲准並對他發布通緝。王姝茵的部分重回高院決戰,合議庭為了防止潛逃,裁定她戴電子手環監控,每天必須持個案手機拍照打卡。
高院更一審開庭時,王姝茵仍否認犯罪,但更一審認為,她從2015年1月到12月間,近一年時間違法操作地下匯兌26次,金額逾1507萬元,合計轉取24萬46元匯差,顯然不是偶發性匯兌行為,已屬從事匯兌業務。
更一審認為,王姝茵的往來金額不小,導致政府無法有效控管兩岸資金往來,危害國家金融政策之推行及妨害我國金融匯款之交易秩序;另考量她雖然否認犯罪,但她曾在檢方偵查時自白並繳回不法所得。更一審綜合判斷後,認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1年7月徒刑。
案經最高法院駁回王姝茵上訴,全案定讞,檢方近日將傳喚她到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