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公司前工程處長涉嫌洩漏標案資訊,遭桃檢起訴。資料照,呂志明攝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桃機公司)工程處前處長林文楨,涉嫌將預算金額62億元的「桃園機場第三航站新建工程」採購案的標案內容洩漏給廠商,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63歲林文楨2013年11月至桃機公司擔任工程處副處長,隔年升任處長,對於各項新建工程採購有執行及監督的權力。
桃機公司2019年2月辦理「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公共設施(一)新建工程」採購案,預算62億元,採最有利標,5月8日公告流標後,桃機公司於5月17日再次辦理公開招標,仍採最有利標。
起訴書提到,林文楨在6月6日本案開標前,向不知情的黃姓工程師取得招標文件以及含有單價的預算書檔案,再與負責協助廠商備標的顏姓男子見面,並交付文件及檔案。
顏男取得檔案文件後,製作標單項目分析表,協助不知情的廠商辦理共同投標,兩公司由於投標金額及總價更符合桃機公司標案評選項目中占20%評分分數的「價格完整性及合理性」,以高於合格分數的得分在評選會議中被評定為最有利標,以共同得標而決標,林文楨被桃園市調處以洩漏國防以外機密及圖利罪移送。
檢方認為,林文楨洩漏標案內容,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罪;圖利罪部分,因本案採最有利標,須經開標、評選、議價及決標等程序,變數不少,難認林男洩密行為與廠商得標有因果關係,因此不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