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姓少女和2名少年偽造16張具有TPASS2.0功能的悠遊卡,非法套得69萬1820元。示意圖。翻攝悠遊卡公司
新北市一名18歲董姓女子與未成年的男友、友人合作,透過破解悠遊卡晶片並偽造票卡,短時間重複操作退費機制,成功詐得近70萬元。士林地檢署9日偵結,依偽造有價證券罪、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將董女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沒收不法所得及扣押手機;2名未成年少年則移送少年法院審理。
檢警調查,今年1月起,董女的男友鄭姓少年透過網路買到已破解的悠遊卡原始檔與空白IC卡,再利用手機NFC功能搭配APP「MCT」,將原始檔資料寫進空白卡片,製成具有「TPASS 2.0」月票功能的偽造悠遊卡共16張。
完成後,董女與鄭姓少年、黃姓少年三人分持卡片,前往北捷各站及機場線自動售票加值機操作,重複退票提領卡片餘額。短短數週內,共非法套得69萬1820元。
檢方指出,三人取得的退費金額,多數交由董女與鄭男購買遊戲點數,再轉售換現金,作為日常生活開銷。黃姓少年則獲得約4萬元分紅。由於這樣的手法涉及「退費金額—遊戲點數—網路販售」的金流轉換,檢方認定行為已符合洗錢防制法規範。
鄭姓少年坦承確有操作退費,但辯稱「只是好奇測試」。黃姓少年則稱自己僅是「幫忙代購」遊戲點數,未意識涉及犯罪。
至於董女,偵訊時態度反覆,先承認使用退款金購買遊戲點數,後又改口否認知情。檢方認為,董女明知鄭男未滿18歲,仍帶頭共謀犯罪,涉案態度不佳,應依法從重量刑。
除了刑事追訴外,悠遊卡公司也已向法院聲請調解,要求涉案人賠償損失。不過,因文件記載不全,法院限期7天內補正,否則將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