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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染指孕婦!菜刀架脖推落水溝性侵 高雄男判6年8月

    2025-04-10 12:48 / 作者 林佳鋒
    高雄一名男子以菜刀架住孕婦脖子,再將人推入水溝性侵得逞,被判刑6年8月。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高雄一名有6個月身孕的婦女,去年7月做完產檢後遭張姓男子尾隨,到了一座橋附近,張男在光天化日下突持菜刀抵住孕婦頸部,並將其推落水溝性侵得逞,張男被路人發現後逃逸,警方在一處公車亭逮到人,橋頭地院依《刑法》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判處6年8月有期徒刑,刑滿後需監護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在去年7月10日下午2時許,與孕婦搭同一班公車時就鎖定犯案,他在孕婦下車後一路尾隨,在一座橋下時眼見四下無人,持菜刀架住孕婦頸部,並推到牆邊侵犯其胸部,隨後又將孕婦壓在地上,並推落水溝內,強行脫去衣物性侵得逞。

    張男欲更進一步犯案時,路過的王姓民眾目擊,立即上前喝斥並拍照制止,張男將菜刀遺留在現場後倉皇逃逸,警方在派出所附近發現其行蹤,依準現行犯當場逮捕,並扣得作案用菜刀。

    檢警偵辦時,醫院鑑定出張男患有腦功能障礙,其語言理解、知覺推理達輕度障礙程度,但理解力尚可且定向感佳,依其案件發生前之規劃,案發過程之執行判斷,辨識其行為違法能力無明顯缺損。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張男有妨害性自主等多項前科,且未與被害人和解,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判處6年8月,期滿後再進行5年監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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