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江祖平。取自臉書
女星江祖平控訴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性侵三立工作人員,事件發展至今,江祖平聲稱:「我一定要索賠性侵罪!」間接承認自己就是受害者。士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警方將約談江祖平釐清案情。對此,衛福部提醒,雖然被害人自行揭露不違法,但透過媒體公審並非最佳途徑,呼籲被害人要依循法律途徑對行為人追溯他的法律責任。
針對此案,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表示,若是被害人自行揭露加害人資訊,基本上不會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但她也強調,透過媒體「公審」雖非違法,卻並非最恰當的方式,仍建議應依循報警、採證、驗傷等司法途徑,以最完整、周全釐清並保障被害人權益。
張秀鴛指出,媒體報導原則上不得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的資訊,但若被害人已成年且同意公開,則不在此限。實務上,不少受害者因擔心社會標籤、輿論壓力,會以「朋友經歷」的方式表述,這也相當常見。她提醒,若非受害者本人,未經同意即揭露他人遭遇性侵、性騷擾,即便沒有指名道姓,仍屬不當甚至落入灰色地帶。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也表示,社會不樂見類似事件一再發生,鼓勵受害者透過正式通報管道尋求協助。根據保護司統計,113年性侵害個案9230人中有2198(23.82%)是男女朋友關係;113年性騷擾申訴成立之案件數計1946件,屬(前)配偶或男女朋友計20件,追求關係計39件。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