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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師大女足淪實驗對象 醫師公會怒轟衛福部函釋「研究濫抽血」

    2025-07-17 18:26 / 作者 游騰傑
    抽血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爆出「被迫抽血」爭議,教練周台英被控逼迫學生參與人體實驗計畫,連續14天、每天最多被抽血3次,甚至在部分由非醫療人員執行抽血。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17)日下午發出五點聲明,非醫療專業人員為受試者抽血,已超越學術研究界限,屬於非法執行醫療行為範疇,並反對衛福部「研究而不涉及診斷治療即不屬於醫療行為或醫療輔助行為」衛福部的函釋。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如下:

    一、嚴正譴責違反研究倫理與人權之行為

    據報導本事件中,研究計畫涉及學生連續多日抽血,不論計畫設計與執行,都存在重大倫理瑕疵與違法疑慮,不但可能嚴重違反《人體研究法》關於受試者自主權、完整揭露資訊與研究計畫最小傷害原則,更有違現代研究倫理之基本要求。本會對此予以嚴厲譴責外,對於校方僅以該師表述悔意未予適當處置感到失望。目前許多非醫學學院的研究者,於《人體研究法》施行後,對於研究倫理與人權尊重之觀念仍然嚴重缺乏,實應就研究倫理之教育訓練進行加強。

    二、對於研究倫理審查會是否失職應進行調查

    除研究者之責任外,倫理審查委員會 (IRB)是否確實進行審查亦有疑慮。學生於研究中屬於易受傷害族群,本就易因師生的權勢關係妨害受試者自主權之行使,需要格外嚴格檢視與保護,確保受試者之最小傷害原則之落實。本案若係依據研究計畫內容執行,即為對於研究計畫審查之重大瑕疵;若主持人未依經審查通過之計畫內容執行,亦為監督之不周,在在顯示IRB未盡其職責。本會呼籲各研究單位應全面檢討其研究倫理審查機制,強化IRB功能;若該校IRB於本案未盡審查監督之責,亦應依據《人體研究法》等相關法令進行究責。

    三、強烈反對非專業人員執行侵入性醫療操作

    本事件中更涉及「非醫療專業人員為受試者抽血」之情節,已超越學術研究界限,屬於非法執行醫療行為範疇。抽血屬於具侵入性之醫療專業操作,並不因是否涉及疾病診斷而有性質之不同,本應由具醫療專業資格人員執行,任何非經醫療專業訓練之人員均不應執行,本會對於部份論者認為抽血若僅為研究而不涉及診斷治療即不屬於醫療行為或醫療輔助行為之意見,表達強烈反對之立場。本研究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抽血或相類之醫療行為,明顯違反《醫師法》第28條關於密醫罪以及其他醫事人員法規之規定,不僅涉及醫療刑事責任,更可能對受試者造成血管損傷、感染、甚至長期健康後遺症,絕對不可寬容。

    四、守護受試者尊嚴,捍衛基本人身安全

    本會再次重申:人體研究必須建立在尊重自主、不傷害、公平正義與行善等醫學倫理四原則之基礎上才能執行。無論研究目的如何,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受試者個人造成不合理之身體傷害、精神施壓或脅迫參與。教育機構與研究主持人必須自我約束,將受試者視為研究的合作夥伴,而非實驗品,更不可做為學生權益的利益交換工具,即便犧牲研究計畫,仍應以保障受試者權益與尊嚴作為首要責任。

    五、呼籲政府徹查並強化監管制度

    對於本事件涉及之違法與不當行為,本會除認同與感謝卓榮泰院長要求教育部、衛福部、國科會及檢調機關進行全面調查,依法追究所有行政與刑事在內之法律責任。同時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倫理審查委員會(IRB)制度運作之監督、建立高風險研究預警與落實實地查核機制、推動醫學與非醫學院校研究倫理教育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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