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A機構所屬保育員涉虐童、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性剝削等行為,機構怠於執行職務及督導不周,監察院今日通過對該機構糾正案。資料照,李政龍攝
本屆監察院監委任期將於明日(7/31)屆滿,今日(7/30)監察院監委於卸任前一天通過一項重案糾正,衛福部所屬「A機構」一名保育員長期利用輪值夜班時段,以課業輔導、教授課程名義,對多名家童有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性剝削等行為,監委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後發現,A機構相關行政管理作業存有系統性缺失,內部申訴機制失靈,嚴重損害安置兒少權益。
內部管理、申訴系統全失靈 主管知情僅「口頭勸告」
調查報告指出,該名保育員以教授特定課程為由,於夜班期間讓家童進入值勤室,過程中發生不當對待。值得注意的是,該名保育員從未向機構提出正式申請,也未經核准即在勤務時間內對家童進行教學,機構卻始終未有主管人員實際了解其授課情形與成效。
除此之外,過去曾有家童向另名保育員反映「上這個課讓他們覺得不舒服」,然而保育員卻缺乏敏感度,僅要孩子自己去保育科申訴,未依機構保育(生輔)人員工作手冊的危機處理規定進行通報及必要處置。時任保育科主管得知該保育員有留宿行為後,也僅做出口頭勸告,未追蹤後續留宿狀況,加上授課場地本身存在安全問題,機構卻未有相關主管人員實際了解該保育員授課情形及成效,未能及時發現不當對待事件,導致受害人數持續擴大至多達十幾人。
監委指出,案發前A機構對於工作人員在非值勤時間留宿、使用值勤室,根本沒有制定明確規範,也沒有課程申請管理制度,顯示行政管理作業存在系統性缺失,嚴重損害安置兒少應受保護與妥適照顧的權益,確有怠失。
外部舉發才曝光 監委:恐重創兒少申訴信任
調查報告另指出,A機構發生的保育人員不當對待事件中,有2件是透過外部系統舉發後,才由地方主管機關介入調查,內部申訴管道形同虛設。監委認為,這恐會直接影響安置兒少申訴意願和信任,顯見該兒少機構人員通報、內部溝通管理及督導機制都亟待檢討改進。
監委也指出,兒少安置機構必須輪班、照顧需求又高,長期面臨人員流動率高、人力不足,照顧負荷不斷加重,不利兒少身心健全發展。呼籲衛福部應以本案為鑑,針對如何內化工作人員專業知能、建立支持系統、強化機構內部溝通等事項,研謀具體策進作為,以提升工作人員專業度與安置兒童獲妥適照顧之權益。
除兒少保護部分,調查報告還指出,A機構在生活廢棄物管理及清運作業上,未察覺得標廠商疑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5條的違法轉包情形;資源回收物則長期委託單一民間團體協助清運,雖屬無償,但未經簽報首長同意、也未進行公開程序,仍有獨厚特定團體之議,要求衛福部持續督促A機構落實採購契約監督管理責任。
至於陳訴人指控該機構有職員違法兼職、加班未覈實報核等情,衛福部查處認定該職員係經首長同意依規定申請加班進行才藝授課,且未支領講師費,並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規定;加班補休與加班費部分經逐筆確認,亦無重複申請或重複請領。機構已訂定工作人員課程申請管理要點,明確規範課程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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