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車輛未停讓行人罰鍰加重 輕傷1.8萬元、重傷3.6萬元

    2025-05-05 18:23 / 作者 林佳鋒
    車輛行經行穿線未停讓行人,未來將加重罰則。資料照,廖瑞祥攝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2023年交通部修法加重車輛不停讓行人罰則,2024年行人死傷人數雖有減少,但仍有約2成行人死亡與車輛未禮讓有關。交通部今(5/5)預告修法,將未依規定停讓且致行人輕傷罰鍰調高至1.8萬元,重傷或死亡增加至3.6萬元。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2023年6月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則調高後,2024年行人死傷人數1萬7162人,較前年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從380人減少至366人,但仍有83人死於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大約佔2成。

    交通部表示,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因此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裁罰金額。

    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適用範圍包括,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交通部指出,將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其中未停讓行人致輕傷起罰金額從7200元上調為1萬8000元,致重傷從原先1萬8000元調高為3萬6000元,與致死裁罰金額相同。

    交通部主任秘書沈慧虹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人本交通如今是全民共識,在近期媒體調查中可發現,民眾多支持交通部措施,例如加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距離、在人流密集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設置行人專用號誌、行人提早5秒至10秒亮綠燈先行等。

    交通部表示,由於此案具維護公共利益的必要性與急迫性,將縮短草案預告期為14天。
    林佳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