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審理蔣男的上訴案。翻攝網路
中國人民法院案例庫上週公佈一則針對幼童的殘忍性侵案,四川蔣姓男子2018年在四川達州市性侵4歲、6歲女童,為阻女童哭鬧,蔣男對兩人勒頸、以刀劃頭頸部、倒提雙腳將女童頭部浸入等,致2女童昏迷,其中1人重傷,由於「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嚴重」遭判死刑並執行。
根據中國「
紅星新聞」、「上觀新聞」報導,中國人民法院案例庫上週三(8/20)公布這起駭人案例,曾因搶劫入獄的四川蔣姓男子,2018年12月在四川達州市見到分別為4歲和6歲的2名女童後,心生邪念。
隔天,他潛入女童家,當時只有2童在家。他對6歲童伸出魔掌,為阻她哭鬧,對她卡頸、用刀劃其頭頸部致其昏迷,染指4歲童時,同樣以刀劃頸令其暈厥。
蔣男隨後進入家中臥室,盜得現金6205人民幣(約2.6萬元台幣)及一只419元人民幣(約1776元台幣)手機。之後他再度染指4歲童,她哭鬧反抗,他倒提其雙腳、將她頭部反覆浸入水中,並捂她嘴致其再度昏迷。最後是屋外傳來人聲,蔣男才逃走結束獸行,他於隔日被捕。
2名女童送醫後經鑑定,6歲童「重傷二級」,重傷二級是指損傷導致危及生命、遺留肢體殘疾、容貌毀損或喪失聽覺、視覺等器官功能。4歲女童「輕傷二級」,指未危及生命,但造成組織器官結構或功能輕度損害、影響容貌的損傷情形。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4月判蔣男死刑,他兩度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年6月維持原判死刑。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蔣男死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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