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下午抵達首爾高等法院,等待二審判決。美聯社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違《公職選舉法》,二審於今天(3/26)下午3時30分左右宣布判決結果,法官推翻一審的有罪判決,改判李在明無罪,但檢方料將提起上訴,三審結果如何值得關注,另外,終審判決將連帶影響民主黨的巨額選舉補助款。本文介紹李在明遭指控的案件,及法院判決的後續發展。
李在明做了什麼?李在明目前是在野黨熱門總統候選人,如果憲法法院通過總統尹錫悅的彈劾案,南韓舉行提前大選,李在明很有可能成為下一任總統,他遭控違反《公職選舉法》的官司,也成為他能否登上總統大位的巨大變數。
在2021年總統競選期間,李在明遭控涉嫌在大庄洞相關開發案中參與土地變更,而且同年12月21日在廣播節目上還公開表示,自己不認識前城南市開發公社事業處長金文基,遭指控其發言是散布假訊息。
曾任城南市開發公社事業處長的金文基,被檢方認為是大庄洞開發弊案中的關鍵負責人,但卻在檢方調查大庄洞弊案過程中自殺,李在明否認與他相識,卻在後來被翻出兩人多張合影,甚至還有一起打高爾夫的畫面。合照遭公開後,李在明又說:「高爾夫球的照片遭到竄改」,這番言論也被指控是散布假訊息。
南韓在野黨黨魁李在明。翻攝李在明IG
另外,李在明也被指控,過去擔任京畿道城南市長時,涉嫌變更南韓食品研究院在盆唐區柏峴洞的土地用途,圖利特定業者。
但他於2021年10月出席國政監察,談到該案時表示:「我受到國土交通部的威脅,他們威脅我,如果柏峴洞土地用途變更沒有通過,就以怠忽職守等罪名檢討我。」聲稱受到國土交通部威脅的一席話,又遭控是發布假訊息。
法院怎麼判?檢方依違反《公職選舉法》起訴李在明,於一審法官開庭審理時,求刑有期徒刑2年,檢方認為:「李在明是否說謊,與他是否有資格擔任公職直接相關」、「大庄洞開發案進行時,擔任城南市長的李在明,不僅迴避自己的責任,還多次向公眾說謊。」
一審法院於去年11月15日宣布,判決李在明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一審法官說明,李在明是為了想在選舉中獲勝,而刻意散布虛假事實,其中「不認識金文基」的部分判無罪,但「高爾夫球照片遭到竄改」及「受到國土交通部威脅」兩部分,被判定為散布假訊息,「被告明知這些訊息是虛假的,卻刻意撒謊。」
上個月二審法官開庭審理時,檢察官求刑有期徒刑2年,與一審時的求刑相同,檢方強調:「透過謊言扭曲選民的選擇,無論被告的身分是什麼,都應受到嚴懲。」
首爾高等法院在今天下午3時30分左右宣判二審結果,判決無罪,李在明官司案大逆轉,高等法院認為,李在明發表有關金文基的言論,以及受國土交通部威脅的發言,都不構成散布虛假訊息。
南韓在野黨黨魁李在明。翻攝李在明IG
李在明申請釋憲李在明努力扭轉局面,上個月法院審理結束後,他於3月11日提出法律的違憲審查申請,他指出,《公職選舉法》的相關規定有違憲之虞。法律違憲審查申請,是指案件當事人提出申請,請憲法法院針對審理中適用的法律,作出是否違憲的判決。
李在明認為,有違憲之虞的法條是《公職選舉法》第250條第1款,該規定寫道:「以選舉為目的,透過演說、廣播、新聞等方式,公布有關出生地、家庭關係、職業、經歷等方面的虛假事實,將處以有期徒刑5年以下,或3千萬韓元(約67萬元台幣)以下的罰金。」
李在明認為,目前對於何謂「虛假事實」的定義,應該要更加嚴格,他強調:「有關於我是否認識金文基,判斷標準模糊,只因為我們一起打過高爾夫球,不能因此斷定我認識他。」
另外,關於「高爾夫球照片遭到竄改」的部分,他強調,他表達的是照片遭到竄改,一審法院卻認為,他主張自己沒有和金文基打過高爾夫球,自己的意思遭到曲解。
有關柏峴洞開發案的爭議發言,李在明坦承,「受到國土交通部威脅」這番話,確實在表達上較誇張,但當時中央政府確實給城南市很大壓力,在言詞表達上的不妥,並不等於發布虛假事實。
2025年3月26日,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下午抵達首爾高等法院,等待二審判決。美聯社
終審對最大在野黨的衝擊?分析認為,李在明這次二審判決逆轉,鞏固了他代表民主黨參選總統的地位。但若檢方提起上訴,在提前大選前,李在明遭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和緩刑,仍會被褫奪公權,不僅無法繼續擔任國會議員,10年內也不能代表民主黨競選總統。如果終審沒有判處刑期,而是判處100萬韓元(約2萬2千元台幣)以上的罰金,李在明仍將喪失國會議員身分,且未來5年內不能出馬參選。
另外,據南韓《公職選舉法》的規定,如果候選人遭法院宣告當選無效,其政黨必須退還當初收到的選舉補助款,因此若三審法院維持李在明有罪判決,民主黨必須將當初收到的434億韓元(約9.78億元台幣)退還。
2025年3月26日,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下午抵達首爾高等法院,等待二審判決。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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