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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韓在野黨魁「超級心腹」二審維持5年刑期 恐影響李在明弊案官司

    2025-02-07 19:53 / 作者 李鎮宇
    南韓在野黨黨魁李在明的心腹二審判決維持5年刑期,李在明自身的弊案官司恐更加不利。美聯社
    南韓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超級心腹」金湧,涉嫌非法收受政治資金,二審判決維持原先的5年有期徒刑,其中「李在明」的名字在判決書中被提及高達130次。法官認為,李在明在案發當時擔任城南市市長,開發案都是由城南市府決定並推動的。預料這起判決恐對李在明自身的弊案官司帶來不利後果。

    南韓《東亞日報》今天(2/7)報導,李在明的親信、民主黨智庫「民主研究院」副院長金湧在大庄洞開發案中,以李在明競選資金的名義,從民間業者非法收受政治資金及賄賂,共計高達6億7000萬韓元(時約2700萬元台幣),二審法院週四(2/6)宣判,維持一審的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7000萬韓元(約159萬元台幣),在上訴期間保釋的金湧也遭到當庭逮捕。

    在150頁的判決書中,「李在明」被提及高達130次、「競選資金」也被提及28次,讓外界關注他在這起弊案中的角色。法官在量刑理由中寫道:「各項開發事業與有關業務,是由城南市府(時任市長李在明)決定並推動的,被告(金湧)似乎無權進行開發項目的選擇、公開招聘的方針、企業間的利潤分配。」

    據韓媒MBN分析,此一判決出爐後,恐對李在明日後判決造成不利影響。李在明曾於2019年親口承認金湧是自己的親信:「他真的是很能幹的人,就像我的分身一樣,將來一定會有一番大成就,是非常有用的人才。」金湧也曾負責李在明競選時的募款活動及組織管理工作,可以看出,金湧就是李在明的「超級心腹」。

    另外,規劃這起開發案並制定分潤比例者、當時擔任開發公社計畫本部長的柳東珪,提供了對李在明不利的證詞,不僅詳細供出交付資金給金湧的情況,他還說,李在明不可能不認識在檢方調查大庄洞弊案過程中自殺的時任城南市開發公社事業處長金文基。

    金文基被檢方認為是大庄洞開發弊案中的關鍵負責人,在調查過程中輕生。李在明曾表示自己不認識這個人,但後來被翻出兩人多張合影,柳東珪的提供的證詞再次確認兩人相識。

    南韓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路透社


    大庄洞開發弊案持續影響南韓政壇發展,其中李在明的心腹金湧,被控於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間,與時任開發公社計畫本部長的柳東珪合謀,以李在明選舉資金名義,非法收受政治資金。由於李在明在擔任城南市市長時期(2010年至2018年),是多個開發案項目的決策者,檢方也指控李在明涉嫌貪腐行為。

    檢方指控金湧非法收受的部分,包括政治資金8億4700萬韓元、賄賂1億9000韓元,經二審法院判決,其中政治資金6億韓元、賄賂7000萬韓元判決有罪,剩下2億4700萬韓元的政治資金、1億2000萬韓元的賄賂,則以證據不充分等理由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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