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莊翠雲。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8/21)針對「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進行朝野政黨協商,官員有財政部長莊翠雲、賦稅署署長宋秀玲、經濟部等官員。今天主要針對車輛汰舊換新減稅規定,朝野已達成共識,將優惠延長至119年底,同時納入「新購車」也可減徵貨物稅的方案。
現行規定,針對報廢或出口滿一年、出廠年限達標的舊車,若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各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可享固定減徵貨物稅優惠: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每輛減徵5萬元,150cc以下機車則減徵4000元;優惠將於2026年1月7日截止。
今天財政委員會協商版本加碼,未來購買新車即能減稅:新購2000cc以下汽車可減5萬元,150cc以下機車則減2000元;若同時符合汰舊換新條件,汽車可再減5萬元、機車再減4000元。換言之,汰舊換新符合資格汽車最高可享10萬元減稅,機車則享最高6000元減稅。
莊翠雲表示,感謝各委員將汰舊換新實施年限延長至119年底;相關條文待院會三讀通過,最快年底前正式上路。朝野認為,此舉除鼓勵民眾淘汰老舊車輛,亦有助於帶動車市買氣,兼顧環保與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