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舉行第40次會議。翻攝自臉書
台中市梧棲區養豬場爆出全台首例非洲豬瘟確診,卻被揭發業者未依規定上傳廚餘蒸煮紀錄,台中市環保局表示「未上傳無法可罰」,引發輿論譁然。對此,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今(10/27)日駁斥,若查獲業者未依規定每日上傳紀錄或未達蒸煮標準,環保機關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並非無罰則。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環境署署長顏旭明指出,根據規定,養豬場必須每日上傳廚餘蒸煮攝氏90度1小時以上的照片或影片,以供環保單位稽核。若業者未依規申報,地方環保局就應主動前往稽查。
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先前回應稱「沒有上傳是不用開罰的,沒有罰則」,似乎暗指無法可管,對此,顏旭明表示「大有誤會」,依計畫中訂定,環保局應每2、3個月一次啟動稽查,而非坐視不管;業者只要沒要申報,地方政府就應該加強稽查,並不是無法可罰,而是執法單位要確實執行,查獲屬實就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罰則開罰。
顏旭明強調,中央建置申報系統,讓業者上傳照片僅為輔助管理工具,真正的重點在於縣市政府針對未每日上傳照片或影片之業者,需落實稽查,以避免業者因未確實高溫蒸煮而造成防疫破口;養豬業者未依規定維持蒸煮設備中心溫度90度以上,蒸煮1小時,違反者依廢清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告發,並依廢清法第52條可裁處新臺幣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
環境部統計,該案場自今年1月至今,並未依「廚餘養豬廠稽查計畫」規定,每天上傳蒸煮廚餘90度1小時的影片、照片,1月上傳23次、2月24次、3月28次、4月29次、5月24次、6月8次、7月僅1次,8月更是完全沒有上傳。
中央應變中心也提到,目前全台除了台中、花蓮、澎湖、連江4縣市之外,其他縣市的校園營養午餐廚餘清運都有依規送至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