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男性生殖器官的「大鵰燒」系列商品近來充斥雙北各大商圈伴手禮店、紀念品店,在西門町更宛如入口意象。周志豪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政府為保護兒少,禁止一般商店公開販售18禁商品。但近來仿男性生殖器官的「大鵰燒」、大鵰蠟燭、大鵰香皂充斥各大商圈伴手禮店、紀念品店,除外型「仿真度」已如情趣用品,商品還以不堪文字命名,有律師直言已涉違法。
仿男性生殖器官的「大鵰燒」系列商品近來充斥雙北各大商圈伴手禮店、紀念品店,在西門町更宛如入口意象。周志豪攝
有曾任立委的律師分析,相關「大鵰」系列商品,如同過往演唱會或大學活動傳出的裸露爭議,問題點都在於違反社會公序良俗;此外,為保護青少年心智,相關已設18禁商品,本就不應公開販售。
該律師認為,「大鵰」系列商品公開販售,已有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任何人均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散布、販售、供應涉色情、猥褻等18禁商品規定,以及刑法第235條禁止公開陳列、販賣猥褻物品規定。
該律師說,當前因社會開放因素,類似商品販售會有灰色地帶,但基於保護兒少身心立場,主管機關仍不宜縱容公開販售。
值得注意的是,該款「大鵰」系列商品在與其聯名購物網站上,配合平台「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規定,多在「敏感位置」打馬賽克,有賣家甚至設定年滿 18 歲才能點閱,顯見商家與平台均已認知該商品造型有違「18禁」疑慮。
為確保兒少身心健康發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兒少禁止觀看、閱覽、收聽「色情、猥褻」的網路內容或物品,任何人也均不得販賣、散布、交付或供應兒少「色情、猥褻」的網路內容或物品。
但2010年間即曾以仿男性生殖器官、「台灣最有特色」伴手禮為噱頭的「大屌燒」,近日改名「大鵰燒」後捲土重來,再充斥各大商圈伴手禮店、復古童玩店,「仿真度」已如情趣用品的大鵰燒,甚至成不少商圈或店家看板商品。
而該「大鵰燒」不僅外觀近似男性生殖器,已如另類仿真情趣用品,各口味「大鵰燒」還曖昧取名為「粉嫩の大鵰」、「黝黑の大鵰」、「青檸の大鵰」、「黃檸の大鵰」、「牛奶巧大鵰」,性暗示意味十足。
「大鵰能量香氛皂」外包裝上,也寫如「嚕啦啦我搓搓搓」、「叫我女王玫瑰花香氛」等形容文字,大踩限制級紅線。
記者實地查訪雙北市多個商圈與夜市,包含台北市西門町、士林夜市、台北地下街與站前地下街,新北市淡水老街與深坑老街的伴手禮店、復古童玩店,均有販售「大鵰燒」系列商品,店家更直言,「大鵰燒」就是店內人氣商品。
離譜的是,年輕人與外國觀光客愛造訪的西門町,在商圈入口處兩側就各有一家伴手禮店販售「大鵰燒」,「大鵰燒」廣告立牌還就放徒步區兩側,宛如「入口意象」。部分商家還公開展示「大鵰蠟燭」,視「18禁」規範如無物。
仿男性生殖器官的「大鵰燒」系列商品近來充斥雙北各大商圈伴手禮店、紀念品店,在西門町更宛如入口意象。周志豪攝
而同屬外國觀光客熱愛造訪的士林夜市,在美食街與夜市大東路入口處伴手禮店,也將「大鵰燒」當「看板商品」販售,猛一看以為是強打販售「成人商品」,讓人臉紅心跳。
此外,該「大鵰燒」還被包裝成台灣特色商品,以中英文宣傳是「台灣必買伴手禮、最屌伴手禮、Taiwan No.1 Souvenir」,大鵰燒外盒卻標上僅10.5公分、蠟燭9.5公分,恐讓國際友人誤解台灣形象。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認為,「大鵰燒」系列商品在北市重要商圈被店家重點販售,代表有一定市場,而這也就相當程度凸顯台北市沒有創造出代表性伴手禮來宣傳這個城市,北市府應好好重新省思台北城市IP設定。
柳采葳說,就算要把大鵰燒當作灰色地帶的創意,也不應讓其成為台北市或台灣城市行銷意象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