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左),質疑有外籍人士違法賣狗肉。取自吳韋達臉書
狗肉販賣成為移工的好生意?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昨天(9/1)質詢時就點出查緝卻抓不完的原因,因現行執法嚴重漏洞,警方查緝僅能依行政罰處理,肉品鑑定卻需耗時8至10天,吳韋達也說,很多人就算被逮到賣狗肉,鑑定報告出爐前就潛逃出境回國,根本沒有嚇阻效果。吳韋達呼籲縣府應盡速制定「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並納入「移工雇主管理責任」,要求雇主負起宣導與監督義務。
根據了解,日前在雲林麥寮鄉查緝到范姓移工面交狗肉,每公斤賣400元,當場查獲65公斤狗屍,相當怵目驚心;吳韋達也說,彰化鹿港近期也抓了3起賣狗肉的事件。
吳韋達表示,相較毒品、槍械等犯罪行為,販售狗肉相對來說比較輕,警方會以緝毒掃槍為主;另外,宰殺狗肉有刑責,販賣只有行政裁罰;最後,彰化縣動植物防疫所過去的經驗不足,狗肉拿到後,就需要8到10天的化驗,造成移工追不到的困難,因此要將移工雇主也納入相關宣導,和罰款責任。
農業處長郭至善回應,自今年6月起共受理6件通報,其中3件確認違法、另3件因事證不足無法成案。他坦言現行制度確實存在執行困難。
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總幹事湯宏正表示,據側面了解,多半是逃逸外勞從事類似生意,由於賣狗肉的利潤很好,中盤商一天賺8到10萬,一年經銷可達2000萬,賣給同鄉吃、越南小吃店,甚至也有台灣人在吃,價格從每公斤400到7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