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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風災救助向國人表達最大歉意 卓榮泰坦承有「3大不足」

    2025-08-12 11:55 / 作者 楊文琪
    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法院就「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專案報告及備詢。李政龍攝
    丹娜絲颱風及西南氣流帶來的豪雨重創南台灣,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於立法院向國人表達最大歉意,他坦承面對強風豪雨的韌性不足、修復電訊破壞的速度不足、以及面對複合性及連續性災害的整合能力不足,未來必須用更強韌的力量面對挑戰,政府除將持續強化各項減災與防災整備、加速推動系統性治水之外,也會持續提升基礎設施及社會整體韌性,建構更安全、有韌性的台灣。

    立法院院會今天邀請卓揆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卓揆於報告中說,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造成房屋損毀達4.3萬戶、電線杆損毀逾3500支,電力、通訊、農業設施、道路與水利系統皆蒙受重大損失,嚴重衝擊當地民眾的生活及民生經濟。由於災情規模不斷擴大,為提供受災縣市及民眾更多支持與協助,有必要提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

    卓揆表示,本次丹娜絲颱風的特殊路徑,造成西南沿海地區建築物、電力及行動通訊基地臺系統等大範圍的毀損,而接續的西南氣流持續強降雨,更使許多縣市的道路、水利設施、農牧業等遭受嚴重損害,重建工作範圍涵蓋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等多個面向。

    他指出,特別條例規劃所需經費上限為560億元,採分期編列特別預算方式執行。經費來源得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舉借債務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之限制,中央政府得補助地方執行機關所需經費,並可同意以「代收代付」方式執行。為因應緊急重建需要,得於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部分經費。

    卓揆說,特別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若屆期仍有復原需求,得經貴院同意延長施行期間。而有關災區公告作業,現正由風災中央災害主管機關內政部及水災中央災害主管機關經濟部積極辦理,行政院將儘速公告災區範圍,但為避免部分受災區域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無法認定納入,因此特別條例第2條也訂有災區認定及公告規定,使依特別條例公告之災區,其復原重建可以準用災害防救法有關災區的相關規定,最大程度照顧民眾的需要。

    卓揆坦言,面對強風豪雨的韌性不足,面對電力、電訊被破壞的修復速度不足,面對複合性、連續性災害的媒合整合能力不足,所以未來要用更強韌的力量、更快速的速度、更廣泛的支持力道來回應面對,這是他認為應該對行政院內部要求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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