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颱風受災戶盡速恢復家園,內政部將提供最高10萬慰助金,房屋無法居住而需租屋者也有補貼。內政部提供
為協助受災戶儘速展開災後修繕工作,內政部今(7/17)日表示,已擬定住屋毀損救助專案(草案),專案報請行政院通過救助劃定為災區的受災戶,將發給每戶最高10萬元之慰助金。如有因住宅受致無法居住須另行租屋,可依據「受災證明」申請租金補貼,每戶依租賃房屋所在地不同,可月領2000至8000元不等,且可再加碼1.2倍,以減輕生活負擔。
內政部今日舉行部務會報,國土管理署報告「丹娜絲颱風民宅災損協助方案」。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丹娜絲颱風為百年來首次直接由西部嘉義登陸的颱風,17級的強勁風勢導致南部地區出現路樹、路燈與整排電桿倒斷,及電塔倒塌造成大區域停電、建物毀損等災情發生,尤其本次台南市民宅受損高達1萬件、嘉義縣逾6千件。
她說,為協助受災戶儘速展開災後修繕工作,內政部已擬定住屋毀損救助專案(草案),專案報請行政院通過救助劃定為災區之受災戶,將發給每戶最高10萬元之慰助金,並秉持「從優、從寬、從速」原則,讓民眾早日完成家園復原工作。
內政部指出,慰助金專案發放對象以行政院通過劃定為災區的受災戶為主,只要民宅有實際居住事實,無論損壞為屋頂或外牆,經地方政府勘查確認後,將可依損壞面積核發每戶5萬或10萬元之慰助金;若無居住事實,前述慰問金也可減半申請。而申請方式只需經地方政府審核災損照片通過後即可發放,並開放在地方政府公告後1年內申請。
內政部還提醒,如有因住宅受損導致無法居住須另行租屋的民眾,可依據「受災證明」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每戶依租賃房屋所在地不同,可月領2000元至8000元不等,且可再加碼1.2倍,以減輕生活負擔。另外,也同步提供修繕貸款利息補貼、重建獎勵與稅捐減免等多項配套措施,給予民眾多元支持。
內政部表示,中央也將協助地方政府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與「都市更新輔導團」,對於需重建的住宅,若為集合住宅或產權複雜者,能給予專業輔導及啟動都市更新重建工作;如為平房、透天厝或產權單純者,則可協助依《危老條例》辦理相關作業。而各地勘災及家園復原同步持續進行中,內政部會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溝通及聯繫,全力協助受災民眾回復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