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李政龍攝
全台大罷免將於7月26日舉行投票,針對國民黨24名立委與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罷免投票進入倒數,中央選舉委員會特別提醒,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自7月16日凌晨0時起至投票日當日下午4時止,所有政黨與個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用與罷免案有關的民意調查,違者最高可罰200萬元。
中選會指出,從罷免案成立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10日(即7月15日以前),如要公布與罷免有關的民意調查資料,須完整載明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規模、樣本數、誤差範圍及經費來源。未符合規定者,將禁止發布與引用。
而自7月16日起至投票截止前,不論是否揭露完整資訊,凡具有「民調外觀」的各式數據,包括圖表、預測模型等,一律不得發布與轉傳,否則即屬違法;唯一的例外則是由罷免案的提議人領銜人或被罷免人本人所做的個人預測,不受此限制。
根據選罷法第110條第6項規定,若違反上述禁令,一般人或媒體單位將處以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若違規者為政黨、罷免提議人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僱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將加重處以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