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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任就貪!詐助理費、收建商賄賂被訴 北市議員陳怡君「幾乎全認罪」仍遭法院收押

    2025-06-03 23:19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資料照。廖瑞祥攝
    士林地檢署查出,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和綽號「饅頭」的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詐領384萬餘元助理費,另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建商品嘉營造賄款70萬元,檢方將兩人依貪污罪起訴並移審士林地院。士院今天下午召開接押庭,陳怡君和張惠霖大部分認罪,陳怡君以健康為由爭取交保,但法官認定,兩人仍有串滅證及逃亡可能性,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可抗告。

    檢方查出,陳怡君擔任北市議會第13 屆、14屆議員,張惠霖從2020年間起擔任其公費助理,兩人利用洪于涵、賀璽及張家蓉等3名親友當人頭訛詐助理費384萬8568元,張惠霖將錢漂白後存入張姓親友帳戶,拿這些錢支付房租及買股票等。檢方也加碼查出,品嘉營造董事長胡偉良、及其關係企業品喜建設總經理高明義,以顧問費名義按月匯款至張惠霖戶頭,共行賄70萬5894元,陳怡君則協助向北市府關說施壓,加速建照等品項的申請進度。

    檢方今天偵結起訴陳怡君等7人,並將在押的陳怡君、張惠霖移審法院。

    士院開庭後,張惠霖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強調全用於公務支出,她也咬出陳怡君知情,而她原本不承認收受建商賄賂,之後在法官確認後也認罪。陳怡君也大部分認罪,但強調沒有指導證人如何應付調查,也否認收受建商賄賂,卸責給張惠霖,陳怡君並以健康為由希望交保。

    但法院訊後認定,兩人涉及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洗錢等,雖然均當庭坦承詐領助理費的全部犯行,卻否認部分犯罪事實,而且不承認洗錢;根據陳怡君的親友洪于涵供述,認為她有指導如何對方如何面對檢調訊問。

    此外,陳怡君和張惠霖雖然坦承收受建商賄賂,但供詞與涉案建商有歧異,張惠霖雖認罪卻否認有施壓等,供詞有待釐清。法院考量兩人有信賴關係,住居地和戶籍地均相同,有串滅證之虞,加上涉犯重罪有逃亡高度可能,因此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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