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外觀。取自移民署
移民署於4月初陸續寄發公文通知書,要求陸配與陸配二代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證明已經註銷中國戶籍、沒有領有中國護照,若3個月內不補件將遭除戶。突如其來的一紙公文引發爭議,對許多人而言已經文件早已因年代久遠找不到,或是不確定當時是否繳交。陸委會今(5/26)日宣布,移民署已經建置「
通知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專區」,開放查詢是否曾經繳交。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日前曾透露,目前已經有1784件繳交,另有880件具結,352人申請延後赴陸,另有485案申請專案協助與輔導。據了解,當時移民署約寄出1萬2千件公文書,外界計算至今還有超過8000人尚未補件。副主委梁文傑則指出,還有許多人的文件正在兩岸文書寄送途中,對於補繳進度感到樂觀,但仍提醒民眾不要測試政府底線。
陸委會今日表示,有關近期原籍中國大陸人士補繳喪失原籍證明一事,接獲不少民眾陳詢反映,因年代久遠,不確定自身是否已繳附經公證或驗證完成的喪失原籍證明而擔憂;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已建置「
通知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專區」,開放「喪失原籍註記查詢」功能,民眾若不確定是否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可透過該功能查詢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狀態,
陸委會提醒,主管機關移民署自4月21日起受理本次補繳作業,期限即將於本年6月30日截止,呼籲接獲通知的民眾,儘速補繳或提出申請,若是遭遇其他實際困難,也請立即向移民署反映,也可洽本會或海基會提供必要的協助,切勿抱持消極觀望之態度,以免影響自身之身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