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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案作證酸爆柯文哲! 苗博雅:我一開始就提醒「可能變弊案」

    2025-05-20 21:32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今天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曾質詢此案的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作證。她證稱本案牽涉極大利益,她懷疑北市府自創容積獎勵,把245萬台北市民打拼的公共財移轉給財團,因此提醒柯「可能變弊案」。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委任律師團當庭拿出「高端、NCC」的會議記錄,質疑苗博雅發言「雙標」,沈慶京委任律師甚至狠嗆「你討厭柯文哲?」,苗博雅沉著打臉,強調「我只是盡市議員職責,我對柯文哲沒有好惡,就像我對你一樣。」

    苗博雅於2020年6月15日、2021年11月11日於台北市議會總質詢時,曾兩度質詢京華城案。苗博雅證稱,京華城案是市政重大案件,她到都委會網站上找資料,發現「怪怪的」,由於京華城牽涉極大的容積利益,也是市民的公共財,市議員本來就應該把關,一個盡責的市長也應該瞭解容積率。

    質詢起因:都委會紀錄「這點怪怪」

    她解釋,2020年6月間質詢時,她認為,都委會的會議紀錄雖然有登載委員發言,委員的名字卻「被遮蔽」,由於柯文哲的政治承諾是「公開透明」,她認為這是非常奇怪的現象。

    她描述,民間有權向都委會提出個案申請,但根據她手邊的資料,在過去10年間,送交都委會「研議」的案子共有40件,「不過,除了京華城案以外,全部都是由台北市政府提出的資料,而且都委會的會議紀錄裡,也根本沒有『研議』兩個字。」

    更離奇的是,柯文哲曾為此召開「不公開晨會」,但苗博雅說,她根本不知道這件事,也從來沒看過京華城提出的陳情書。

    但是,苗博雅的首次質詢仍發揮效力,因為委員匿名發言的狀況改掉了,但她之後卻驚覺,北市府竟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核給京華城20%容積,「我一開始只是希望柯文哲的決策要公開、透明,但京華城的(容積案)結果出來後,我很驚訝,這件事滿嚴重的,我強烈認為適法性有問題,因此後來又質詢一次。」

    苗博雅表示,早在質詢時就提醒柯文哲「恐變弊案」。資料照。廖瑞祥攝

    苗博雅說,北市府獎勵容積項目最常見的是「危老建築」或「都更案件」,但京華城兩個都不符合,「北市府那時候講來講去,就是主張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但該條文其實只有規定『申請權』,不能直接給予容積獎勵,既然沒有適法就不能『類推適用』,我始終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台北市民納稅才有這些公共設施、土地,這是台北市250萬市民打拼出來的公共財,這樣處理,等於是從公庫把錢拿出來給財團。」

    她強調,針對私人(個人或法人)創設容獎,京華城案是第一個例子。「這就像年輕人申請老人年金的道理一樣,難道市府可以直接核給他們嗎?」

    她說,當時一開始預估京華城的利益為10億,但顯然她是低估了,北市府多給的5000到10000坪的樓地板面積超過百億元,怎麼能直接轉移給財團?「我從質詢一開始就告訴過柯文哲,為什麼可能變成弊案,希望市府能釐清20%容積的部分,但市府最終只交代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

    她也強調,都委會的決議最終還是要經過台北市長核定、蓋章後才能定案、公告,變成法定計畫,行政處分做成後,即使有善意第三人的信賴保護原則,但也可以廢止或撤銷,2021年11月間,她進行二度質詢時,這項行政處分仍存在廢止時間,但北市府始終認為沒有違法、不當。

    柯文哲有能、無能「無法臆測」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則質疑,苗博雅指稱有3個委員發言匿名,違反柯文哲的「公開透明」原則,但其他縣市都委會的會議紀錄難道都有揭露名字嗎?律師更進一步拿出NCC的會議紀錄指稱,「NCC的會議紀錄也沒有揭露姓名或討論內容。」律師反問,「各縣市政府的都委會的會議紀錄都有揭露委員的姓名及內容嗎?」

    苗博雅四兩撥千斤地說,這本來就是柯文哲應該落實的政見,不用跟其他機關來比,她加碼表示,連蔣萬安市府也繼續沿用這個政策。

    柯文哲委任律師再質疑,京華城案公告決行的是哪一位?苗博雅證稱,當時決行的人是蓋市長的甲章,但她參加市議會調查小組後發現,最後一個蓋章的人是時任副市長彭振聲,他帶著市長的甲章決行,但這仍代表市長的意思,必須由市長負起全部的責任。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質疑,「都委會有21位委員,柯文哲如何能用市長一己之力否決掉他們的決定?」苗博雅說,「我不是否定柯文哲的專業,但市長有能、無能,不是我能臆測的範圍。但核定權是在市府啊,連都發局長和執行秘書的意見,都不能代表行政處分的最終決定。」

    沈慶京的委任律師也圍攻苗博雅,詢問她「選民進行陳情的時候,民代會不會在合法範圍內滿足選民的訴求?」苗博雅說,自她從政以來,服務過的陳情案超過7000件,但她認為,民代還是要在「法、理、情」的範圍內滿足選民的要求。如果民眾的訴求合法,她會從政策的觀點上確認是否合理,在權限範圍內協助他們。

    沈慶京的委任律師加碼追問,「公開都委會的委員姓名很重要嗎?」苗博雅強調,「這本來就是柯文哲的政見,我覺得是重要的,人民有知的權利,也必須了解發言者的背景。」

    沈慶京的委任律師和苗博雅針鋒相對。資料照。廖瑞祥攝

    攻擊柯文哲?苗博雅:對他沒好惡

    沈慶京的委任律師突然秀出苗博雅針對高端案的臉書發文,強調苗博雅曾針對此案寫臉書,但高端疫苗審查會議的委員也沒有具名,為什麼她在評論時都沒有提到這件事?「你只是希望攻擊政治色彩跟你不同的柯文哲嗎?攻擊政敵,你的評論會不會有失公平性。」

    檢方馬上點名律師「攻擊證人」,但苗博雅不畏戰,神情輕鬆地表示,「當台北市議員是我的工作,我是在盡責的工作,希望市長能落實政見而已,至於臉書發文評論是我的興趣,不過,如果每件事都要評論,我怕一天72小時都不夠用。」

    沈慶京的律師回嗆「我是在質疑你質詢的動機。」苗博雅則反駁,「身為北市議員,我有職責看守市民的公共財。」

    沈慶京的律師另指稱,「你為什麼認為京華城容獎案沒有法律依據?」苗博雅直指,京華城就是創設容獎,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或危老程序,而且依台北市自治條例,京華城的「商三」用地最高只有到560%容積率,超過560%就必須有法源依據,不然,顯然有問題。律師當場回嗆「請不要偷換概念。」

    沈慶京的律師另舉例說,各縣市規定的「非都更地區」容獎上限為20%,只有台北市自治條例沒有規定也沒有上限,京華城拿到20%符合全國標準。

    苗博雅不解地回嗆,北市的容積上限有天花板,重點是要有法律依據,「京華城原本訴求就是560%的獎勵容積及回覆120284.39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雖然爭取到前者,但12萬平方公尺的官司敗訴,京華城卻開出其他路,北市府去創設了容積率。」

    沈慶京的律師又拿出高雄的都市計劃施行細則希望反駁苗博雅,卻反遭審判長認定「和本案關係不符」,命苗博雅直接不用回答。

    沈慶京的律師不服氣,另拿出媒體獨家報導,指稱檢廉去年8/30搜索柯文哲住處,當天苗博雅臉書就發文評論,另在9/4柯文哲交保撤銷後也貼文評論,「這是因為你討厭政治人物還是討厭柯文哲?」

    苗博雅強調,這次的臉書發言不涉及對柯文哲的個人好惡,而且當時是因為柯文哲所屬的民眾黨發言人(陳智菡)在臉書上先攻擊她,她認為在臉書撰文回應(陳智菡)是合理的,「總不能她批我,我都不回應吧?而且,我對柯文哲沒有個人好惡,就像我對你(律師)一樣。」辯護人低聲回應,「我對你也沒有個人好惡。」


    苗博雅強調,都委會研議的私人案件只有京華城案,「我很質疑為什麼只有京華城可以接受特別待遇?只有他最特別嗎?柯文哲不是第一個把京華城送交都委會研議的市長,但是之前的市長只核給京華城392%容積率,但柯文哲卻將392%容積率提升到560%,還外加12萬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

    苗博雅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強調對柯文哲沒有個人好惡。侯柏青攝

    苗博雅證詞,檢辯各自交鋒

    檢察官認為,勘驗影片後發現,幾位反對給容積的委員都沒有獲得續聘,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也曾建議時任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可以不續聘,因而能主導都委會方向。檢方認為,苗博雅的證詞凸顯,容積是公共財,不能違法而為,況且她在質詢時提醒過柯文哲注意,但柯文哲仍在便當會下裁示,可見柯文哲是明知違法仍持續做。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表示,苗博雅並非都計專業人士,不具備證人適格,沒有證據力。律師也認為,時任北市都發局長黃一平和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都不認為自己違法,柯文哲也不了解,柯文哲在接受不具專業的議員之質詢後,不可能因此否認都委會的專業而駁回此案,況且,過去也沒發生過市長憑一己之力推翻都委會決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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