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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北回不了家!高院駁回抗告 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確定續押2個月

    2025-04-09 19:31 / 作者 侯柏青
    柯文哲4/3手術後出院,在戒護下還押北所。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貪污罪,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在押的柯文哲、柯文哲「心腹」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均延長羈押2個月,另駁回沈慶京的具保停押聲請。柯文哲、沈慶京及應曉薇均向高院提抗告,高院今天全數駁回,3人確定自4/2起延押禁見2個月。

    台北地檢署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賄款,護航京華城拿到多20%容積,另控柯文哲成立木可等公司侵吞民眾黨逾6800萬元的政治獻金,檢方去年12/26起訴柯文哲等11人,另將在押的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及李文宗移審北院,北院兩度裁定柯文哲等4人重金交保,最終都被高院撤銷,1/2逆轉收押禁見3個月。

    北院3/28二度裁定4人從4/2起延押2個月,只有李文宗接受結果,其他3人都向高院提抗告拚交保。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合議庭評議後,認為原審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柯文哲3人提起抗告,雖然主張「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備」、「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理由,請求撤銷原裁定。

    但合議庭認定,依據卷內事證,柯文哲等人的主張均不足採,本件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黃雅芬及陪席法官柯姿佐。全案不得再抗告。


    不過,柯文哲在北院3/21召開延押庭時,自爆有「血尿」、「噁心嘔吐」的健康狀況,律師團在3/27突然以「罹病」為由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合議庭於3/28裁定延押2月,但是否能「具保停押」,裁定迄今尚未出爐。柯文哲4/2則在台北看守所人員戒護下,前往台北醫院接受輸尿管鏡手術,成功取出結石並住院觀察,4/3已離開醫院押返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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